谢文:不可用网址这样的公共财产谋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10:34 每日经济新闻

  谢文/文

  首先我认为这种做法肯定有利于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应该尽可能地让中国的公司用中国的cn域名。当然也有竞争的因素在其中,但也不能完全这样讲,这也是与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有关的。如果还沿用com域名,那么流量监测、安全都有问题,cn在本国跑就行了,没有必要溜达到全世界去。

  对于CNNIC与域名,我认为首先域名是公共财产,像电话号码、住址一样,互联网网址这样的公共财产不可以以此谋利。但是管理需要一定的成本,因此微利的行为应该是被允许的。不能靠垄断企业和垄断地位来谋取暴利,在我国这样的大趋势是确定的。如果在运营管理的过程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发现了解决就行。

  其次,收费应该是一个透明的问题,如果注册费就是1元的话,续费也不能太贵,这些应该都完全公开透明。

  CNNIC应该是由国家拨款的。美国早年的做法也是公益性的,是在美国科学院下属,后来发现通过注册域名,钱赚得太多了,就不合适了,就有了监督。美国方面是利用这些费用,为互联网运营商和网民去做一些公益性的服务,比如统计。CNNIC作为域名的注册管理的单位,不应该再掺杂其他方面的商务活动,不能再走市场机制这条线。我过去也做过他们的顾问,总的来说还不算太离谱,过得去。如果还希望CNNIC做得更好,就要用手中的资源化更多力气去完成更加高级的服务,为互联网运营商和网民们服务。我认为CNNIC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发挥余地,还可以做得更好。他们可以提供市场信息、市场竞争格局的情况,还可以提供一些更专业化的东西,比如alexa统计。

  另外,费用调低后,下游运营商就会考虑,因为再没有暴利的可能,那么就得争取其他的增值服务,拓宽渠道,否则光靠注册费是无法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的,这样一来,类似万网这样的注册代理商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得想办法创造新的商业模式才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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