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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新报:四部委查禁网络游戏赌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 15:03 每日新报

  新报讯 【记者 张莹】 当前,一些网络游戏服务商经营不规范,开设带有赌博色彩网络游戏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不法人员甚至利用网络游戏进行赌博活动。这些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严重危害了网络游戏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日前,公安部、文化部、信息产业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通知,从2月下旬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专项工作。

  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

  通知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北京、上海、广东和浙江等重点地区的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

网络游戏行业监管,治理带有赌博色彩的网络游戏,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游戏开设网上赌局、坐庄设赌“抽水”等网络赌博活动。

  通知要求,网络游戏服务商不得收取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收取与游戏输赢相关的佣金;开设使用游戏积分押输赢、竞猜等游戏的,要设置用户每局、每日游戏积分输赢数量,不得提供游戏积分交易、兑换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财物的服务,不得提供用户间赠予、转让等游戏积分转账服务。

  休闲游戏影响最大

  业内人士认为,这将对目前的网游产业链产生较大影响,而其中尤其对以棋牌等休闲游戏为主的QQ游戏、联众世界的影响更大。

  据了解,目前的网络游戏主要分为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游戏(MMORPG)和休闲游戏,MMORPG的盈利模式主要是通过对游戏时间收费或游戏装备收费。休闲游戏也大都是游戏时间免费,而只是通过出售游戏道具获得收入。但棋牌类休闲游戏中

麻将、拱猪等在现实生活中即常常被用于赌博,在网络虚拟世界中,玩家需要刺激,运营商需要收入,因此用钱购买虚拟货币、道具等虚拟物品的出现是必然的。

  而据此次四部委发布的通知要求,此次治理整顿的主要是腾讯QQ游戏、联众世界等棋牌类休闲游戏。

  业内人士认为,以盈利为目的、二人以上以共同认可的一种形式赌输赢,发生钱财所有权的转移的行为,便属于赌博。虽然国家对于虚拟财产的界定尚未明确,但是用户之间已经认可了游戏币、道具等虚拟财产与现实货币之间可以相互交换。不过,腾讯QQ游戏、联众世界多款游戏具有明显的赌博特性,曾经多次引发“网络赌博”的争议。

  据了解,此前腾讯Q币与人民币的交换比例为1:1,Q币与游戏币的比例是1:10000,虽然QQ游戏中只能以游戏币下注,但游戏币可以与Q币可以交换,而Q币很容易换成人民币。而联众世界也曾推出过以游戏豆作为赌注的游戏,能够把虚拟的财富值换成现实中的钱,可以认为就是赌博。

  腾讯表示不受影响

  有玩家表示,腾讯和联众可能也不希望用户通过其运营的游戏去赌博,因为它们并不能从中获益。但它们必须通过出售游戏币、游戏道具等获得收入,而这些由真金白银购买的虚拟物品在进入流通后,必然会被人利用获利。因此腾讯和联众都明文禁止游戏币与现金的兑换,腾讯也宣布于1月9日起关闭游戏币回兑Q币服务以及游戏币银行存取服务。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运营商的官方声明实际效用并不明显,各种游戏币的交易在论坛、C2C平台等非官方渠道上照常交易。此次专项活动主要针对的是腾讯和联众等游戏运营商,可能难以抑制这些用户的私下行为,但是如果运营商必须停止收取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收取与游戏输赢相关的佣金、开设使用游戏积分押输赢、竞猜等游戏,将使得这些游戏的刺激程度大大降低,无法吸引用户去购买虚拟物品,从而减少运营商的收入。

  对此,腾讯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表示,腾讯游戏的规则完全符合通知所要求的各项内容,因此不会有任何影响。腾讯不提供游戏币或游戏积分变相兑换现金、财物的服务,而且一直以来也坚决反对用户私下交易游戏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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