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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界有着互连互通第一案的腾讯诉PICA(北京掌中无限)案本周终于有了结果,6日腾讯最终以获赔200万取得了该案的胜利,不过昨天,PICA方面却对记者表示他们对该案的判决持有质疑,并不排除继续上诉的可能。
去年5月腾讯公司以“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侵犯财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三罪并罚,将移动即时通讯领域提供商PICA告上法庭。
今年1月16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审理,庭上腾讯方面要求索赔500万元,并称按照PICA对腾讯造成的6000万元损失来看,腾讯仅要求赔偿500万元完全合理。
不过,此次市一中院却仅仅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宣判PICA向腾讯酌情赔偿200万元,虽然针对此案最终的判决结果并没有达到腾讯的索赔要求,不过腾讯依然称“表示欣慰”。
而对此,PICA有关人士昨天却对记者说:“我们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持有异议”,“为什么腾讯诉PICA三项侵权,但是法院最终只支持了其中一个‘不正当竞争’,而其他两项都未予以支持。”且该人士认为,腾讯要求赔偿500万元人民币,而法院只认定200万元人民币,并未说明200万元赔偿的具体来由。
最后,该人士对记者称:“对于法院的判决,PICA公司将保留上诉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