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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QQ告掌中无限侵权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12:51  信息时报

  新华社电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北京掌中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财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日前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京掌中无限公司应立即停止对原告腾讯公司移动QQ即时通信系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

  嵌入移动QQ系统属非法

  此案中,原告腾讯公司诉称:2005年7月,腾讯公司移动QQ系统用户的注册数量和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经调查发现,在掌中无限公司开发的PICA即时通信系统中,设置了登录移动QQ系统的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掌中无限公司的PICA系统登录腾讯公司的移动QQ系统,无偿享受移动QQ系统的服务。腾讯公司认为,掌中无限公司擅自嵌入移动QQ系统,侵犯了腾讯公司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收益财产权等。

  被告掌中无限公司则辩称:掌中无限公司为方便用户,免费为QQ用户提供登录QQ系统通道的行为是合法的,无需获得原告的许可。用户选择被告的服务完全是由于被告的技术领先,沟通方便,这也是电信行业在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环境下公平有效竞争的必然结果,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掌中无限须担法律责任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查明,腾讯公司提交了QQ系统客户端和服务器端的部分计算机程序代码,以及QQ系统的拓扑结构、逻辑结构示意图、QQ用户服务条款等证据,证明其对这套系统享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财产权。

  审理法官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研制开发的PICA软件中,嵌入了原告QQ系统的通信协议,建立并开通了与原告移动QQ系统的通信功能,使得非注册移动QQ用户可便捷地进入原告的系统,无偿地享受原告提供的有偿服务。被告非法嵌入原告系统的行为,直接削弱和减少了原告原有的市场份额,影响了原告在即时通信领域的竞争能力,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具有明显主观过错,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为此,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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