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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掌中无限”侵权腾讯获赔2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10:48  南方日报

  据新华社报道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北京掌中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财产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日前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京掌中无限公司应立即停止对原告腾讯公司移动QQ即时通信系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

  审理法官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研制开发的PICA软件中,嵌入了原告QQ系统的通信协议,建立并开通了与原告移动QQ系统的通信功能,使得非注册移动QQ用户可便捷地进入原告的系统,无偿地享受原告提供的有偿服务。被告非法嵌入原告系统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具有明显主观过错,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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