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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虚拟货币发行商建回收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 12:40 信息时报

  近日,随着盗窃分子利用不法手段盗取QQ号、Q币进而在网上销售获利等案件频频曝光,围绕“QQ号、Q币等虚拟物品能否在网上公开交易”这一焦点,再次引起了业界对Q币等虚拟货币、虚拟财产合法性及监管问题的大讨论。

  腾讯等虚拟货币支持者认为,要防止虚拟非法流通,应该借鉴韩国经验,禁止C2C平台的虚拟交易。

  但反对者则认为,虚拟财产既然具有使用价值,就会发生盗窃行为,解决的办法最好是虚拟货币发行者建立回收机制,让Q币只在腾讯平台上内循环,真正使Q币只用来购买腾讯的增值服务。

  引发是否禁止C2C虚拟交易争论

  本月,以腾讯为首的6大游戏运营商提出,为了打击盗窃虚拟财产行为,要求禁止C2C平台的虚拟交易。随后,文化部有关人士建议,可以考虑借鉴韩国经验。

  “韩国经验”是指去年12月14日,“游戏产业振兴法修正案”通过了韩国国会的审批,该法案规定,“任何人都不允许进行通过游戏获得的有形、无形物品(游戏点数、游戏币、赠品)的兑换、中介、或买入。”不过,从运营商购处买虚拟物品、虚拟物品个人之间的交易并不在禁止之列。

  腾讯这种做法招来很多反对意见,有业内人士认为,韩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比较完善,而且韩国有服务器搜索队为所有交易提供执法支持,最重要的是,韩国对虚拟物品作了立法保护,对虚拟物品交易欺诈会进行司法惩罚。韩国并非对虚拟财产一刀切,真正禁止的是游戏币。

  虚拟货币发行商

  建立回收机制

  对于以上观点,有业者认为,解决虚拟货币问题,首先是需要政府部门严格规范网络虚拟货币的发行主体资格,监督互联网公司控制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同时,虚拟货币发行商应该建产虚拟货币回收机制,解决虚拟货币的流通性问题。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规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则认为:腾讯等公司应该建产回收虚拟货币的机制,让虚拟货币失去货币性质。“如虚拟货币既然是腾讯自己发行的,完全可以自己回收,这样可以让虚拟货币只在腾讯平台上内循环,真正使Q币只用来购买腾讯的增值服务,并无其他功能。”此前,学者杨涛提出的“Q币冲击人民币”观点引起了轩然大波,连央行都表示密切关注,以防止出现通过Q币等虚拟货币洗钱的情况。

  目前,对于Q币在某些领域内Q币代替了人民币的功能,很多专家表示担忧。对外经贸大学信息学院院长陈进表示:“虚拟货币但凡跟人民币发生联系,就会跟现实中的银行一样,可能面对挤兑等现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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