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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将苏州网吧市场失控当作一个标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 09:26 中国经济时报

  -许斌

  哪个地方沿用简单、粗暴的方法管理网吧,这个地方的网吧市场就会失控。苏州市网吧“百日整治”行动失败不过是注定的结局。经过多次整治,黑网吧数量暴增,各地形成了炒卖网吧牌照的地下市场。

  国家相关部委要严管网吧,几乎所有地方要求严管网吧,一致认定要控制网吧数量,控制网吧经营方式与时间,其合理性在哪里?这样一个与普通公众的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其行业正当性与经营方式本应该征求公众意见决定,而现实偏偏是几个部门,或者某级地方政府“关起门来做决定”,想怎样干就怎样干,浑然不考虑公众意见,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政府与相关部门管理市场行为的合理方式吗?

  不要以为将几个学生家长因为孩子泡网吧而采取的过激行为肆意放大就可以作为任意管理网吧的不容辩驳的理由了,有激烈反对孩子上网的家长,同样有支持孩子上网,用上网帮孩子减压,将网络当成孩子接触大千世界的窗口的家长。何况,家长们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社会群体而已,家长的意见要尊重,其他社会群体的意见要不要尊重呢?譬如孩子们的意见。21世纪了,比之于在网上接触某些不好的信息,网络居然不与中国孩子们的成长相伴才真正是最可怕的结果。那是一个国家在自我封闭。与之类似,因为现实考虑,中国的大部分家长还是应试教育的忠实拥趸,就希望孩子“读死书”,是否能以此为理由大力强化应试教育呢?解家长之忧只是相关部门、政府任意管理网吧的理由而不一定是目的。

  当几个部门、某级政府完全依据一已之好恶任意找寻理由调整市场规则,权力经济便会被无限复制,首先单方面质疑行业正当性,然后培植垄断主体切入市场。什么连锁网吧,其实就是想培育网吧市场上的中石油、中石化。此前

中国联通就拿到了一张连锁执照,它不是觉得网吧赚钱,它是认定借连锁之名将执照拆开了卖能赚钱,它知道垄断就等于巧取豪夺。事实早已经证明,连锁网吧绝不会比其它网吧更规范,仿佛中石油、中石化不会卖出更便宜的
成品油

  当相关部门及各级政府以一种“君临天下”的态度介入网吧市场,部门、政府权力与行为会在顷刻间异化变质,连罚款尺度甚至都成为不同地方相互比较、炫耀管理力度的资本,比较、炫耀时想到过这样做有法可依吗?一个烟头就要罚上万元,法律什么时候赋予了网吧业主强制顾客吸烟的权力?只能说网吧业主有义务劝阻顾客吸烟而已。说到底公安机关能做到在自己的办公、接待场所不出现一个烟头吗?此外如以加强保安名义强收费,每年换证强收费等等,管理就这样在管理中变质,管理变成了权力野蛮化、利益化的借口。而野蛮化、权益化的权力必然与被管理对象成为利益共同体,为了实现利益,管理原则必然会被放弃。如现在持照的网吧一定特别支持不再审批新的网吧,于是市场进入准垄断状态,经营则利润有保障,不经营则牌照都能卖出高价。

  苏州“百日整治”行动失败了,对于一个行业而言,黑网吧数量暴增,牌照因为附含一定的垄断经营权力成为恶炒对象当然算失败;而对于参与管理的部门,仅从报道中看,恐怕同时赚得盆满钵满,这是否就是类似行动注定失败但相关部门却乐此不疲的主要原因呢?跳出网吧行业以外,其实市场上一直流传有一句话:政府管到哪里,哪里就出大问题。其真实含义是:当政府、部门下定决心对某些行业实行管理调控,往往就突破法律法规框架,而突破法律法规框架的行为一定携带着部门特殊利益,这利益还会经由某些享受特别优待的市场主体之手更趋野蛮化,于是越管理调控市场越混乱。

  中国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意味着各种管理手段要尊奉市场规则,政府是现代有限政府;部门是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内严格按法律条文办事的部门;不同社会群体的意见得到充分尊重,并能进入平等博弈平台,由此决定任何一种市场行为的正当性,而从事正当性行业的经营主体受法律保护,不受各级政府与部门在法律法规框架外的随意欺凌与打击。将苏州市针对网吧市场的“百日整治”行动失败当作标本来看待各级政府、部门的市场管理行为,这就是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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