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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监管渐行渐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 10:48 南方日报

  见习记者 毛海娅

  自2004年以来,网上非法生产、盗取Q币等虚拟货币的网络犯罪愈演愈烈。2006年12月中旬,深圳市公安局破获的全国最大的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案,引起了专家学者对网络虚拟财产的高度关注,该案11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据报道,该团伙非法盗取数百万个QQ号码和Q币等虚拟财产,并在网络上销赃获利70多万元。

  无独有偶,近日,针对盗窃分子利用不法手段盗取QQ号、Q币进而在网上销售获利,围绕“QQ号、Q币等虚拟物品能否在网上公开交易”这一焦点,两大网络巨头腾讯与淘宝展开了激烈的诉讼和反诉讼,再次引起了业界对Q币等虚拟货币、虚拟财产合法性及监管问题的大讨论,业界还盛传央行将在今年年初立法对虚拟货币进行监管。

  互联网普及引爆虚拟货币市场

  “只要在电脑上输入要充值的QQ号码,然后输入QQ充值卡卡号和密码,再加上相应的附加码,卡上的Q币就是这个QQ号上的了。你可以在网上买东西来装扮你的QQ空间,养

宠物,还可以换成游戏币来玩游戏呢,功能很多啊!”在上步中路的一家小卖部,当听到记者询问怎样购买Q币时,店主张师傅拿起一张面值30元人民币的QQ充值卡向记者兜售。

  而选择在怡景中学师生必经之路上开办书报亭,店主张大妈也是看中了这里独特的“人力”资源,据张大妈透露,每天到这里买QQ充值卡的学生平均算起来有10多个,面额分10元、15元、30元不等。“每天卖200元不成问题。”张大妈面带喜色,至于具体的赢利,张大妈则表示不方便透露。

  记者从腾讯公司了解到,要进行Q币充值,可以使用QQ卡、银行卡、一点通、财富通、电话银行、电信宽带、网通宽带、声讯电话、神州行充值卡等多种方式。

  现在,第一种虚拟货币是什么时候诞生的已经无从考证,但虚拟货币品种的大大丰富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据统计,目前全球大约有上千种虚拟货币,而在国内常见的就有Q币、百度币、酷币、网易泡币、新浪U币、魔兽币、天堂币、盛大点券等不下数十种。

  “当初为方便客户购买网上收费服务项目,游戏运营商和门户网站等网络企业纷纷推出名称各异的网络虚拟货币,现在恐怕连腾讯也对Q币使用范围的放大也始料未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透露。根据记者了解,Q币还被用来作为工资的形式发给某些网站的论坛版主。

  而根据近日在成都召开的中国第三届游戏产业年会上的统计显示:2006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达到65.4亿元,比上年增长73.5%。业内人士估计,国内互联网已具备每年几十亿元的虚拟货币市场规模,并以每年15%—20%的速度增长。

  网络盗窃凸显法律空白

  假若你的QQ号被盗了怎么办?”大部分人会回答丢就丢了,反正也只有几十块钱的Q币。那么,对那些拥有价值几百甚至上千元游戏装备的玩家,这笔财富可是不容忽视的,那么是否就应该向虚拟货币的发行商投诉呢?

  记者在腾讯客服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投诉,结果是相关的电话无人接听,而通过腾讯网站的投诉则要经过反复的申诉,记者用一整天的时间连续拨打电话和填写申诉表,结果仍然是投诉“无门”。“有统计表明,73.6%的网民有过虚拟物品被盗经历。由于服务器或程序故障、停机等导致装备丢失、账号被封等情况也时有发生。”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

  “目前,虚拟货币在很多领域都已经在使用,对很大一部分网友来说,法律对虚拟货币、虚拟财产的监管几乎是一片空白,而一旦这些财产遭受侵害,那么对他们是有一定的影响的。目前,我国对虚拟货币、虚拟财产的监管仅靠腾讯这些发行商是远远不够的。”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晓路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徐晓路介绍,深圳已经有过虚拟财产的判例。在一起QQ号被盗案中,检察官按照盗窃罪提起公诉,但法官认为目前我国法律上还未将QQ号作为一项财产权利,所以未支持盗窃罪的定性,而判被告妨碍通信自由罪。

  盗窃分子盗取QQ号、Q币、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然后拿到网络平台上低价拍卖,不仅仅侵犯了虚拟财产所有者的利益,更影响了腾讯等门户网站、游戏运营商的收益。为此,2007年1月8日,网易、盛大、九城、金山、腾讯5家互联网企业联合发表《关于联合打击网络盗窃、维护游戏产业健康发展的声明》声明,表示将联合打击日益猖獗的网络盗窃行为,并同时呼吁国家加快立法保护虚拟财产。

  央行或将介入虚拟货币监管

  尽管大家有虚拟货币不可兑换人民币的约定,但职业炒家的倒买倒卖行为让这种约定形同虚设。以腾讯Q币来说,官方价格是1元钱1个Q币,而在淘宝网上以低至五六角的价格就能买到,不排除其中有某些职业玩家靠出售Q币获利,更多的也许是不法分子盗取的Q币。

  “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在现实中是有数量限制的,而Q币等虚拟货币商家可无限发行,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成为网上交易的一般等价物,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后果不堪设想。”有评论人士如是认为。

  而深圳银监局相关人士则认为“Q币不是金融机构发行的,它只是某个企业对外出售的商品,只是具有货币的某些功能,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货币。如果确实涉及金融活动,我们会对其进行监管。”

  11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表示,官方已经开始关注虚拟货币,并正在认真研究,如果利用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的行为确实存在,央行将坚决予以打击。而业内也得到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今年将起草制定电子货币相关的管理办法,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电子货币将成为继电子支付后又一个监管重点。

  “虚拟货币的特殊性在于货币发行是企业,不是银行,我个人认为对其监管存在难度,要由

信息产业部和央行共同出台政策,从发行和操作两方面进行监管。”徐晓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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