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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IC起诉奇虎侵犯名誉权 要求其赔礼道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16:41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1月23日消息,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表示,已于昨日将奇虎告上法庭,指责其侵犯了CNNIC的名誉权。两家公司关于流氓软件问题的争议进入了法律阶段。 根据CNNIC介绍,目前已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奇虎发起诉讼,称奇虎作为商业公司,无权将CNNIC制作的上网软件列为恶意软件并加以删除,同时对奇虎公开称CNNIC上网软件采用病毒技术表示反对。 奇虎旗下的360安全卫士将CNNIC中文上网及无忧上网工具条列为恶意软件加以删除,并于本周推出了专杀工具,声称上述两款软件采用了病毒技术,危害网民正常上网。 CNNIC对该指责予以强烈否认,并要求法院判令奇虎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在进入法律诉讼阶段前,双方曾在媒体上以公开声明的形式,围绕流氓软件问题大打口水战。 这突出显示了中国反流氓软件运动的尴尬境地,商业公司在充当权威认定机构的过程中,遭到了一定的质疑和反对,但另一方面,作为第三方机构的互联网协会,其制定政策的迟滞以及约束能力也遭到怀疑。 在最新的一次关于流氓软件治理研讨会上,专家们激烈争辩,除了呼吁促进相关立法的完善,同时对软件权威认定机构的呼声也日渐高涨。 截至目前,奇虎对此尚未有官方回应。(金磊) 以下为CNNIC声明全文: 本月22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起诉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即奇虎360安全卫士所在公司),要求法院就该公司捏造事实诽谤CNNIC名誉的行为判令奇虎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CNNIC反对商业公司随意给其他机构贴标签,认为是否恶意软件应由权威机构认定。 据了解,这次诉讼的起因是奇虎360安全卫士近期将“CNNIC中文上网”、“CNNIC无忧上网工具条”列为恶意软件并加以删除,同时奇虎在声明中公开宣称CNNIC中文上网软件采用病毒技术。CNNIC在起诉书中要求奇虎公司停止一切侵害行为,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CNNIC表示,“CNNIC中文上网”和“CNNIC无忧上网工具条”完全符合国际标准规范的绿色软件,不存在任何恶意软件特征,且已通过国家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的安全认证。奇虎公司这种随便给人扣上恶意软件甚至计算机病毒帽子的行为,是严重的侵权行为。 公安部早在2000年4月就颁布实施了《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对计算机病毒的认定工作,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机构承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本次诉讼的被告奇虎作为一家商业公司,为了背后的商业利益未经任何机构允许,不负责任地随意散播CNNIC中文上网工具采用病毒技术的言论,违反了现行法律,必须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对这种商业公司随意定义其他软件为恶意软件的行为,互联网知名律师胡钢早就提出过疑问:“民间和企业定义恶意软件存在较大风险,这中间既有道德风险,又纠缠着商业利益,这种监管应当转移给政府机构或者公正的第三方机构。” 互联网协会公布的恶意软件认定标准第七条也明确规定:未明确提示用户,未经用户许可,或误导、欺骗用户卸载的行为同样被认定为恶意软件。奇虎在推广360安全卫士过程中,打着反恶意软件的大旗,既违反相关法律,也违反商业道德,完全是出于商业目的的违法行为,与反恶意软件事业奉行的“净化网络环境,保持互联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宗旨背道而驰。 中文上网一直是国家大力推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得到了信息产业部等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中文域名是我国域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产业部鼓励和支持中文域名系统的技术研究和逐步推广应用。”作为我国建设信息化社会战略部署中的重要一环,中文上网对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起到了重要作用。经过多年的努力, CNNIC主导制定的两项中文上网标准被IETF认定为国际互联网标准。然而奇虎公司却对这项国家大力推行的工作肆意诋毁和破坏,是一种置国家利益和行业前途于不顾的非法行径。 CNNIC作为反恶意软件工作协调小组的组长单位,一直关注和支持反恶意软件事业。曾要求奇虎正视一些网友提出的质疑,但是奇虎公司不但没有正面澄清与一些恶意软件作者的关系,反而选择了通过诋毁手段转移视线。这种为了获取商业利益而采取恶意中伤的做法,非但无助于反恶意软件事业的发展,还将造成公众和行业的混乱。此次起诉奇虎,是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打击行业内的一些不规范行为,给公众一个判断整个事件是非的依据,还互联网一片净土。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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