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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中国网站从借牌到造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 14:45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杨谷

  1月20日,在信息产业部规定的最后期限到来之后,世界上最大的互联网站谷歌(Google)仍然没有解决它在中国合法存在的问题。谷歌中国网站的违规存在,既破坏了互联网市场的公平竞争,也给站在我国互联网市场门外的其他国外网站作了一个不良的示范。

  谷歌是全球市值最高的网站,也是我国网民喜欢的搜索引擎之一。1年前,谷歌中国网站成为一场“牌照门”风波的主角,并直接导致了信息产业部在去年7月13日出台《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信息产业部在这份通知中指出,“发现一些外国投资者通过域名授权、注册商标授权等形式,与境内增值电信公司规避《规定》要求,在我国境内非法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在“牌照门”风波中,谷歌中国网站的“借牌运作”引起了广泛的质疑。一些记者发现,谷歌中国网站——Google.cn显示的经营许可证号,竟然与另一家中国网站赶集网的完全相同。原来,谷歌中国网站的经营许可证并非属于谷歌公司,而是属于赶集网的所有者——北京飞翔人信息技术公司,从而避开了我国对外资进入电信领域的限制规定。

信息产业部的通知明确指出,“境内电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国投资者变相租借、转让、倒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其整顿对象就是谷歌这类“借牌运作”的做法。

  信息产业部的通知引起了互联网行业的很大震动。通知发出之后,相关的国外公司纷纷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新申领合法的ICP(互联网内容提供)经营许可证。据谷歌中国公司负责人公开表示,谷歌也提出了经营许可的申请。但是,直到记者发稿前,谷歌仍未获得这项经营许可。

  ICP经营许可证的获得并不是一项无法逾越的障碍。5家国外互联网公司按照我国的相关要求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已依法获得了信息产业部颁发的ICP经营许可证,其中就有谷歌的老对手微软公司。微软和上海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上海美斯恩公司,并由美斯恩实质性地负责MSN在我国内地的运营业务。

  事实上,谷歌一直无法回避在中国的合法地位问题。在很多公开场合,新闻界都会向谷歌中国公司的负责人提出这个问题。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国外公司在中国经营ICP这样的电信

增值业务,必须通过合资公司,而且在合资公司中的股份不能超过50%。信息产业部的整改通知出台之后,谷歌与北京飞翔人公司成立了一家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申请并且持有ICP经营许可证,可能就是谷歌解决牌照问题的方法。但是,这家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200万元人民币,勉强符合ICP的申请资格,几乎无法开展大的经营业务,也与谷歌这个世界最大网站的地位极不相符。相比之下,谷歌中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合资公司看起来更像是为了获取ICP经营许可证而制造的一个“壳”。显然,在经历了“牌照门”之后,谷歌以“造壳”解决问题的思路,还是打“擦边球”。

  ICP经营许可制度是我国互联网事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国外互联网公司以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是希望它们将核心的技术和设备放在合资公司,便于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通过这项制度不仅可以实现公平竞争,而且是实现互联网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重要保障。因此,ICP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是一项严肃的社会管理行为,如果纵容打“擦边球”的做法,那么各形各色的网站都可以借这条小道实质性地进入中国市场,使我国对互联网的监管形同虚设。一家愿意长期扎根中国市场的国际大公司,不应该刻意采取短期行为,规避政府监管,这种行为更不应该出现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整顿通知下发之后。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在去年10月27日曾表示,对检查或举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网站,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将依法撤消其相应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显然,“借牌”和“造壳”的做法能否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已成为是否将会出现一大批谷歌效仿者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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