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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全:站在市场前沿的专家型律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13:41 中国经济时报
科技时代_王德全:站在市场前沿的专家型律师
斯坦福大学金融法学博士 王德全(新浪科技配图 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邓小平同志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会见新加坡总理时说,未来我国现代化建设至少需要30万律师,特别是需要更多懂法律、懂经济、懂科技、懂外语的专家型人才。《Internet 世纪之赌》这本畅销书的作者——王德全,就是一位集法律、科技、外语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于一身的专家型律师。

  王德全于1988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即取得中国律师资格。在律师事务所和微软公司工作数年之后,2000年考入哈佛大学法学院研究公司治理,一年后取得硕士学位和纽约州律师资格。2001年转入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美国的风险投资制度和硅谷经验。2004年学成后,放弃硅谷优厚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毅然回国。用他自己的话说,要作为中国和平崛起于二十一世纪的参与者和见证人。

  懂法律——WTO和国际贸易法的另类学者

  能在中国和世界一流大学的法学院学习,并且同时拥有中国和美国的律师资格,王德全应该说是一个懂法律的律师。不仅如此,他还是一个学者型的律师。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一件美国制裁中国小商品出口的贸易官司引起了王德全的注意。那时候,中国浙江温州充分利用价格比较优势,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金属外壳

打火机生产基地,薄利多销迅速集聚起了一个财富
神话
。可是好景不长,从90年代以来,温州打火机经历了数不胜数的贸易摩擦。当时中国因没有加入WTO,加之中国制造商缺乏法律意识,在法律障碍面前显得束手无策,使温州的工艺品打火机对美国的出口全面萎缩。这件事让王德全从法律层面开始思考中国企业所遇到的第一个重要难题。

  自此以后,他就带着这个问题进行思考、研究。并且工作之余继续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国际经济法研究生,师从国际贸易法专家芮沐先生和邵景春教授,研究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和WTO法律问题。在他最初的研究里面,大胆提问为什么美国和它的欧盟伙伴在乌拉圭谈判中坚持把服务业包括本属于国家内政的金融服务加入WTO,并且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之外重复设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TRIPS),把知识产权问题与贸易挂钩。王德全的初步结论是,这是美国和欧洲发达国家在调整竞争策略,把用来保护自己强大的服务和知识产权行业的制度上升为国际贸易规则。

  王德全是最早研究WTO制度,并且是少数从法律和国际规则制定的角度和高度论证中国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学者之一。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当企业界、学术界以及整个社会都在谈论加入WTO和世界接轨的时候,王德全就开始从WTO体系形成的原因和历史背景进行研究了。并大胆而独到地提出WTO体系内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是欧美服务业特别是华尔街的大银行推动形成的,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则是美国的知识产权行业,包括好莱坞电影业、唱片业、高科技以及制药等行业,通过美国贸易代表和国会操控WTO的议事日程而一手促成的。从大的方面来讲,中国如果不加入WTO,则会处于国际经济体制之外的一个被动地位;但加入之后的道路会更长。除了被动接受WTO规则,中国政府和企业应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规则的提议、草拟和制定过程中。

  懂技术——中国进入网络时代的最先呐喊者

  曾经在最大的软件公司——微软公司和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eBay公司以及硅谷工作多年,王德全应该是非常了解科技行业的律师。不仅如此,他还是一个当之无愧的互联网技术的传道者。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网络开始进入中国社会,并慢慢形成市场雏形。王德全紧密跟踪网络在全球和中国的飞速发展,并于1997年9月完成了《Internet 世纪之赌》一书。在当时绝大多数中国人还没有接触Internet,而且国内知名网站搜狐、新浪、网易等都还没有出现,王德全以敏锐的眼光、宽阔的视角和精彩的文笔全面系统地向中国读者介绍了互联网的发展历史、技术标准、商业机会和社会问题,并提出了初步的法律对策。王德全本人无可争议地成为中国研究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最早的专家之一。

  “十七世纪,大工业的钢铁巨兽从欧洲站起,扑向全球,构成了传统世界的血肉,而今,经天纬地的互联网是快速反映的神经系统,它赋予这个世界的是头脑。” 王德全在《Internet 世纪之赌》一书中这样形象地描写刚刚进入中国的互联网。他对网络发展的重要性、网络对企业将要产生的巨大影响、网络对中国的教育、社会和文化生活的冲击、网络带来的无限商机及其所导致的管理革命,以及网络的法律秩序等方面的挑战进行了精彩而全面的论述,给对网络刚刚有朦胧认识的中国读者以全新的启迪。直到现在,《Internet 世纪之赌》仍然在广大网民中有着它独特的地位。

  懂外语——传播中西文化和制度的使者

  王德全非常感谢在北京大学时参加的一个纯外语教学课程,他称自己在一年的时间里从四位美籍教师那里学到了太多的东西。

  “重要的不是语言,是文化。是理解美国人如何用英语进行思考和交流。”王德全坦言,没有人会尊重不尊重自己文化的人。北大四年和后来的出国学习让他进一步懂得了对不同文化差异的理解和尊重,同时也加深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

  王德全相信文化和文明都会在制度上有相应反映。他在哈佛期间开始潜心研究美国的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的法律制度,因为他相信吴敬琏教授的一句话——“制度重于技术”。王德全坚信欧美的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在制度层面上有两项发明是功不可没的,那就是知识产权制度和资本市场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是用法律赋予并保障创造者(作家、艺术家、或发明家)一定时间的垄断权利(著作权或专利权等),以鼓励发明和创新; 而资本市场和现代公司制度是保证公众把自己的钱拿出来交给最会管理企业、最能让资本和财产升值的人去管理。微软公司就是把这两项法律制度运用到极致从而获得空前成功的典型。

  2001年7月,在哈佛取得硕士学位后,王德全顺利地考取了纽约州的律师资格。然后转入地处硅谷中心的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在法律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员(Research Fellow),师从Joseph Grundfest教授,专题研究美国的高科技产业政策和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以及这些制度向中国的移植问题。同时,还在硅谷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兼任副总裁和公司律师,负责该公司在中国地区的投资业务,与跨国公司战略投资部门、硅谷顶尖的风险投资公司建立伙伴关系,审查创业企业的商业计划并参与该风险投资公司在中国的所有投资项目。

  带着自己的研究成果和投资任务,王德全开始频繁往返于硅谷和国内。他的足迹遍及中关村各创业园、上海张江的孵化园以及山东济南的齐鲁软件园。他多次在国内的“归国人员创业论坛”、“中国资本市场开放与发展论坛”、“中国百名IT精英论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讲坛进行演讲,介绍硅谷的风险投资制度和实务。在大洋彼岸,他同时还在“哈佛亚洲商业论坛”、硅谷论坛、斯坦福大学亚太中心等讲坛用英文就不同题目做主题演讲,介绍中国的投资环境、法律制度和市场机会。

  懂管理——跨国公司里历练多年的职业经理人

  王德全有十几年为跨国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也许是天性好学的原因,他谦虚地称自己从这些公司里学到的关于经营管理的知识远远多于他提供给这些客户的法律知识。

  从1995年到2000年,王德全曾担任微软公司远东区法律与公司事务部经理,全面负责微软在中国的法律事务,行业事务和公共政策事务。任职其间,他促成了“微软亚太区技术支持中心”和“微软中国研究院”在中国的落成。五年时间让王德全对微软这家全世界最成功企业的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有了深刻的感悟和理解。

  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或者创新经济的动脉血管,是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成功的跨国企业都深知并且熟练地运用这一点。王德全谈到他每次到微软的总部都有一个很深的印象,因为他发现微软的研发人员当中有百分之六十以上都是中国人,但是他们创造出来的无形资产却都是属于微软的。另外,微软在全球的六十几个的国家的子公司和子公司的员工,从加入公司的第一天就必须签署协议将未来所创造的一切知识产权全部转让给微软在美国的总部来集中拥有。不仅是微软如此,他曾经工作过的通用磨坊食品集团、eBay公司都是如此。目前绝大多数跨国公司都在中国设立了大型的研发中心,除了雇佣聪明廉价的工程师来开发创造无形财产,在这些公司的总部,一定还有一批熟知法律和政策的律师专家在固化和保护这些无形资产,充分利用法律、知识产权和标准方面的制度,必要时甚至想方设法创立新的制度来极大程度地使这些无形资产变现。

  谈到律师和法律在企业发展和跨国运营中的作用,王德全非常赞赏美国企业的做法。美国没有国王,却是一个“法律为王”的国家。具体到企业管理,每一家上市公司的“五虎将”里面一定有一位是资深副总裁级别的法律总顾问(另外四位一般是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或主管产品的副总、分管市场的副总和分管销售的副总)。

  王德全曾有一个担心,我们的律师服务行业发展不到二十年,企业主管和一些没有公司经验的律师本身并不了解律师如何在企业里发挥作用。中国企业在全球扩张的经营运作中,法律问题十面埋伏。这些问题与政治、文化、环境等多方面埋伏的各种危机一起形成中国企业走出国门不可避免的箭阵,如不及早准备,带来的损失将会不可估量。有的企业上市第二天就陷入旷日持久的集团诉讼,有的企业受骗于境外销售代理损失数以亿计,有的企业核心无形资产被盗窃或抢注,有的企业购买外国破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却不购买该生产线所产车型的外观设计,结果巨额收购来的工厂变成废铁一堆……这些实例都说明我们的企业对“走出去”的法律风险估计不足,还不会运用法律武器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王德全表示,他很高兴看到了近年来国资委在大型企业实行总法律顾问制。这些副总裁级别的总法律顾问在中国企业国际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在有效预测和评估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并制定相应制度上采取适当措施规避,在建立和管理企业的无形资产体系、有效解决运营过程中的争端等方面一定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采访最后我们了解到,王德全有一个心愿。他说:“连骄傲的美国人都承认‘十九世纪是英国人的世纪,二十世纪是美国人的,二十一世纪是中国人的’,我读了这么多年的书,拿了中国和美国的律师执照,服务了那么多一流的跨国企业,但我最想做的还是为国人服务!”

  (注:本文发表于2006年12月25日《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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