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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诉游戏米果名誉案开庭 原告拒绝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8:17 每日经济新闻

  何勇 严剑漪 每日经济新闻

  前员工离职,老东家竟登报发布“通缉令”对前员工进行竞业限制。昨天,浦东新区法院对这起不寻常的名誉侵权案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赖某表示,这种通缉令严重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和人格权,造成了对她的伤害。

  原告赖某曾是被告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游戏米果科技)的高级员工,于2004年4月5日与游戏米果科技建立了劳动关系。去年7月4日,游戏米果科技将赖某开除。在她离职一个月后,游戏米果科技在2006年8月30日的《电脑商情报》A6版下半版,并排刊印了包括赖某在内的六位离职员工的证件照片及他们的证件号码,其中列在第一位的就是赖某。游戏米果科技在刊登的《严正声明》中称,赖某等六位员工的竞业禁止期开始,任何公司或组织在竞业禁止内,以任何形式雇佣上述6人,该公司将对这6人及所在单位提起诉讼。此外,声明中还表示,将对赖某在内的6人提起劳动仲裁请求裁定赖某按照《员工服务期协议》约定,支付21个月薪资总额的违约金。

  感到受到羞辱的赖某遂于去年10月26日将游戏米果科技起诉到法院,一起被起诉到法院的还有刊登《严正声明》的《电脑商情报》,以及与米果公司共同署名发表这份《严正声明》的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

  在昨日的庭审中,原告赖某表示,这份声明将她的照片及与身份证号码全部予以刊登,并且捏造事实,罗织莫须有的理由,大肆诋毁自己的人格,严重损害了她的名誉权和人格权,各家网站竞相转载,在全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而《电脑商情报》刊登的所谓《严正声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同样严重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和人格权。法庭上,赖某表示:被告针对她的部分内容并不属实,而这种通缉令的形式本身也造成了对她的伤害,所以诉请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撤销影响,并索赔119000元。

  而被告游戏米果科技则表示,赖某等六名员工的离职,使该公司陷入危机,他们采取这种形式刊发《严正声明》,申明的是自己公司的权利,说的也是事实,并不是捏造的,所以不同意赔偿。

  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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