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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受骗可保留证据报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 11:04 重庆时报

  汇款凭证、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网上交易信息等都可作为相关证据

  本报讯 (记者 周雪莲) 目前刷卡消费和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潮流,被越来越多的人追捧,但网民们遭遇的刷卡和网上购物骗局也日益增多。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总队昨日发出预警公告。

  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总队提醒市民在刷卡消费时应注意自己银行卡账号、密码、身份证等信息的保密;银行卡

  密码千万不能用自己的生日、身份证号码、电话、重复数字等很容易被别人猜到的信息;刷卡时若商家要求你附带填上你的银行账号,请谨慎处理;同时,应设置

银行卡网上银行的日消费限额和总消费限额,以减少被盗时的损失。

  网监部门提醒大家,如果发现自己在网络交易中被骗,受害人要保留相关证据(银行汇款凭证、即时通讯聊天记录、手机短信记录、网上交易信息记录等),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报警电话:(023)63758110;报警网站:www.cqnet110.gov.cn、报警邮箱:023net110@cqnet110.gov.cn.

  四种方法应对网络骗局

  同时,网监部门公布了网上购物防骗的四种方法:

  -商家常会宣称自己价格最低,但没有免费午餐,遇到这样的商品大家最好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卖家只留手机号码或者只留

小灵通,没有地址没有固定电话不合乎情理,这样的情况市民应多留心;

  -如果是在易趣、淘宝这样的专业购物网站进行交易首先应看卖家的信用度,再看他的货物地点在哪里,店铺地址介绍又是哪里;

  -应通过专门的支付通道以保障买家的交易安全,注意看卖家是否能使用专业的支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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