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PICA诉腾讯垄断案开庭 腾讯称从未拒绝互联互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 14:09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1月8日,PICA起诉腾讯“垄断及不正当市场竞争”一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腾讯公司表示从来没有拒绝互联互通,但一直没有公司向腾讯提出过互联互通要求。去年5月,腾讯以“PICA私下互通移动QQ”上诉至法院,随后PICA反诉腾讯涉嫌垄断。

    针对有媒体引述腾讯CEO马化腾表态称,QQ无意与其他IM软件互联互通,1月9日,腾讯有关人士对新浪科技表示,这是媒体的误解。

  据PICA有关人士透露,1月8日,腾讯公司在法庭上以QQ与中国移动“飞信”互联互通为例表示:只要其它即时通信厂商对腾讯提出互联互通的请求,腾讯愿意通过协商,签订协议,实现全面的互联互通,但从来没有其他公司向腾讯提出这个要求。

  1月9日,腾讯公关部人士表示,PICA在未提出互联互通的要求下,就私自将其软件与腾讯QQ互通,这侵犯了腾讯的权益。对于媒体报道的马化腾拒绝QQ与其他IM软件互联互通的说法,该人士称这是媒体的误解。腾讯认为互联互通关系到用户的利益,QQ的用户量庞大,必须从信息安全、个人隐私、用户体验等各个方面去考虑,腾讯一直在积极关注互联互通,但做决定必须谨慎。

  PICA市场部人士则表示,互联互通是即时通信领域的发展趋势,也是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告腾讯必须承担该法定义务。但腾讯此前一直不愿意互联互通,在1月8日作出愿意互联互通的表态后,PICA将根据案件的发展和腾讯公司具体的做法决定是否提出互联互通的要求。

  2006年2月,掌中无限公司在网上发布PICA软件,用户可通过该软件中设置的程序在手机上登陆QQ菜单和服务器,与其他QQ用户实现互联互通。2006年5月,腾讯以“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将单方面与QQ互通的PICA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被告赔偿500万元人民币。2006年11月,PICA反诉腾讯“垄断及不正当市场竞争”,索赔200万元。(朱庸)

  相关报道:

  腾讯QQ起诉PICA索赔五百万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