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遭恶搞传出纳携款潜逃 报案追查诽谤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 15:42 eNet硅谷动力

  作者: 郑紫

  【eNet硅谷动力消息】1月1日起,一则题为《支付宝出纳携款潜逃 众淘友损失2.1亿》的帖子被包括天涯、搜狐、TOM、donews等在内的国内各大论坛纷纷转载。文中称,“据杭州警方透露,阿里巴巴下属的浙江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纳林某(女)本月16日携公司2.1亿元巨款失踪。为避免引发卖家混乱,淘宝网于本月20日匆匆推出“人气宝贝”搜索,通过人为干预,减缓支付宝资金流量。据悉,携款失踪的林某今年31岁,2005年8月起任支付宝公司出纳。”

  对此,浙江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全是恶意诽谤,并称已于1月4日向杭州市公安局报案,誓言要对这一恶意诽谤行为“追查到底”。

  支付宝公关经理弓猛向记者表示:“元旦期间,确切的说是1月1日,我们发现网上出现大量‘支付宝出纳携款2.1亿潜逃’的帖子。我们迅速与公司相关部门核实后,发现这一帖子纯属恶意诽谤,公司根本就没有所谓姓林的出纳,我们立即着手收集证据,准备相关诉讼。”

  弓猛称:“支付宝和淘宝一直在正常运营,所谓浙江省公安厅对支付宝公司进行监控纯属子虚乌有。我们最早看到的论帖帖子,注明是转载自搜狐网,该帖子写到有记者试图联系集团公关部经理陶然,我们迅速监控并于相关负责人联系后发现,搜狐并未发布这样一则新闻。该行为冒用杭州警方的名义,对支付宝公司恶意诽谤诋毁,使我公司的商誉以及正在开展的业务受到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公司随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从杭州警方了解到,支付宝公司已于1月4日下午向杭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报案,杭州市公安局已接受报案,杭州市公安局还表示,未接到任何有关“支付宝出纳携款潜逃”的报案。弓猛表示:“不管是竞争对手操作还是网友恶搞,该行为都严重干扰了支付宝公司的正常运营,我们已经收集了充足的证据,将协助警方对这一恶性事件追查到底。”

  支付宝方面认为,此番凭空遭遇“诽谤”,不排除竞争对手恶搞的可能。

  有法律专家称,这种行为已经脱离“公司间正常竞争”或“对同一事有不同说法”的范畴。文中内容完全系凭空捏造。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显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最终有人或有公司因此“落刑”,无疑在中国的公司发展史上具有相当的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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