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名誉纠纷案一审败诉 判赔3万元并赔礼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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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1日 09:14 红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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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益阳12月31日讯(潇湘晨报通讯员 刘惠江 高志平 刘姣辉)桃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网络名誉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海南省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涯公司”)赔偿原告张辅精神抚慰金3万元,并赔礼道歉。12月27日,该院向天涯公司邮寄送达了判决书。 今年6月14日13时22分,一网名为“牙疼妹妹”的网友在天涯网站“天涯杂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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