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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杀流氓软件屡屡被判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 10:2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薛松)日前,奇虎公司在与雅虎中国的反流氓软件官司中被一审判决败诉。此前,反流氓软件联盟分别起诉雅虎助手和中搜的类似案件也遭遇了败诉的尴尬。这些“反流氓”斗士纷纷败诉的事实说明,主动提供查杀恶意软件的厂商存在高风险,这种监管应当转移给政府机构或者公正的第三方机构。

  奇虎不服将于近日提起上诉

  目前,流氓软件已成为IT业第三大公害,这些软件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安装在用户电脑上,且该软件无法彻底删除,残留文件随系统自动启动,干扰其他软件运行,严重影响了用户对电脑的正常使用。

  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年7月27日,奇虎公司联合世界著名反

病毒厂商卡巴斯基,推出带有免费杀毒功能的恶意软件查杀工具360安全卫士,将雅虎助手列为恶意软件并予以封杀。雅虎中国则反过来指控运营奇虎网的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原告阿里巴巴公司旗下软件雅虎助手确实存在不当行为,根据被告提供证据显示,雅虎助手确实存在“难以卸载、强制安装、干扰其他软件运行和劫持浏览器”的行为。但是由于“恶意”系贬义词,因此被告三际无限将雅虎助手称为“恶意”并不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判定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奇虎网的运营者)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奇虎公司新闻发言人肖洁表示:“对此判决结果持保留意见,奇虎公司将于近日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法规缺位是根源

  随着反流氓软件进程的深入,杀毒厂商瑞星、金山、江民也纷纷加入到了查杀恶意软件的行为中,再加上超级兔子等共享软件,它们从技术上构成了当前反流氓软件的中坚力量。

  但这些反“流氓”卫士们纷纷败诉,除了欠缺经验外,其实质原因还在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比如法院虽然认定雅虎助手确实存在“难以卸载、强制安装、干扰其他软件运行和劫持浏览器”的行为,但是现有法律并不能判定存在这种行为的软件就是恶意软件。

  存在商业利益纠葛

  “奇虎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带有明显商业目的,败诉也就不足为奇”,雅虎有关人士称。据了解,法院要求奇虎赔偿雅虎

中国经济损失3万元及诉讼费用40279元。这对于奇虎、瑞星这样的商业公司还可承受,但这仅是一次官司,倘若查杀列表中所有的流氓软件来个“集体诉讼”,这绝非任何公司能承受的,更不用说那些共享软件作者。

  针对恶意软件监管权的归属问题,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学术专家胡钢认为,民间和企业定义恶意软件存在较大风险,这种监管应当转移给政府机构或者公正的第三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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