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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BT变为罪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 08:56 北京商报

  作者: 傅凯

  昨天,香港政府对新近将推出的立法案提交香港市民咨询。全文焦点当属将BT下载列为刑事罪行。

  BT下载,网民都比较熟悉,戏称其“变态下载”,其技术特点是每台计算机在下载
的同时也在上载,极大地提高了传输效率。应该说BT下载主宰了现在的互联网音乐和视频几乎所有的流量。

  因为传统法律只规定传播侵权作品有罪,对于下载者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BT的特点就是边下载边上传,所以严格地说所有BT侵权作品的人都有罪。

  早在去年9月份,台湾就有一陈姓网民,因使用BT软件下载音乐被判有罪,号称全球BT有罪第一人。

  写到这里,笔者深深地吸了一口气,“BT也要坐牢了”,这是笔者的核心感受。

  说实话,笔者也是BT使用者,包月上网,家里的电脑几乎是24小时开机,每天电脑里都有10G以上的电影、音乐、软件等待下载。

  据笔者所知,笔者并不孤单,BT流量之大,使用人群之多,使得各大电信运营商曾一度放话说要封闭BT端口,但是忌惮客户大量流失,谁都没有最后实施。但是由此可见BT广泛的群众基础。

  也许就在明天,所有的BT客都成罪犯了,因为可以BT的有版权的音像作品,笔者至今没见到过。虽然所有的网上电影都会搞笑地加上一句“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这相当于我一边花偷来的钱,一边声明“这钱是它的主人的”。

  国人一向有“法不责众”的思维方式。但是香港政府给大家一个信号,只要违法,再众也要责。内地自加入WTO以来,一直面临国际质疑中国版权保护不力的舆论压力。相信香港的做法会给内地一个明确的“案例”导向。内地的相关立法也是迟早的事。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我们都“变态”不了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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