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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名网虫盗卖百万Q币被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 15:05 信息时报

  深圳消息 40余名“网络大盗”平均年龄不到21岁,散布网络病毒攻击商业、政府网站,一年内盗取QQ号、Q币数百万个,其中最疯狂的一天能盗取QQ号资料达30万个,涉案总金额百万元,非法牟利70余万元。

  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召开第94次新闻发布会介绍,警方接到深圳腾讯公司报警后,辗转三千余公里,近日将该网络盗窃特大团伙摧毁,抓获44名涉案嫌疑人,其中11人已批准
逮捕。

  被盗Q币达百万元

  今年5月22日,深圳腾讯公司报案称,他们公司陆续接到数以万计的用户投诉,用户均反映自己QQ号及QQ号里的Q币被盗,投诉量不断呈上升趋势。

  警方调查发现,自去年5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金某、衣某为首的盗号团伙,以辽宁省鞍山市、吉林省长春市为基地,采取大量入侵商业及政府网站,通过在网站放置网络病毒的方法,非法盗取QQ号码和网络游戏账号、游戏道具等。

  据发言人赵峰介绍,这一网络大盗团伙十分猖獗,最多一天非法盗取QQ号资料可达30万个。得手后,该团伙通过在长春市的犯罪嫌疑人于某等人,将所盗QQ号、Q币打包销售,或通过网上购物等方式消费。该团伙已盗取QQ号、游戏账号数百万个,涉案金额百万元,非法获利70多万元,严重侵害了网民的正当权益,给正常网络秩序带来巨大危害。

  招聘雇员分工明确

  经过缜密侦查,警方终于摸清了这个盗窃团伙的运作内幕。原来,该团伙在辽宁省海城市通过招聘方式招来30多名雇员,然后把这些人分配到三个地点工作,每个地点又分别设立管理员进行分管。该团伙由金某、衣某提供作案软件工具,攻击各类网站,然后在攻破的网站上挂上网络病毒,凡访问过此类网站的用户一旦登陆QQ帐户或者网络银行、网络游戏,其密码便被发到金某、衣某指定的服务器上。衣某将盗来的QQ号卖给吉林省长春市的嫌疑人于某,于某组织人员把QQ号里的Q币集中在指定帐户,然后将QQ号和Q币在各类互联网交易平台上以较低价格进行转卖。

  盗窃者与销赃者对半分成

  随即,30名民警组成两个抓捕小组分赴鞍山、长春两地。7月8日晚7时许至10时许,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其中在鞍山市抓获35人,在长春市抓获8人。

  与此同时,对该案首犯金某的追逃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中,最终于11月18日将主犯金某抓获。

  据介绍,这伙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不超过21岁,平时无所事事,他们在网吧交流、研制出特殊网络病毒程序,雇用大量人员对腾讯等网站做攻击,盗取QQ号码和网络游戏账号、游戏道具等后,通过淘宝网等互联网交易平台低价售卖牟利,盗窃者与销赃者对半分成。目前Q币已经被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因为广东省物价局已有备案1Q币等值于1元钱人民币,所以,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呈捕不法分子。

  《深圳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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