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套现瞄上“支付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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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 08:5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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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支付逐渐成为电子商务中一种重要的货币支付方式,有人开始利用国内最大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工具支付宝,大规模地从信用卡中违规套现”。这一惊人消息昨天在业界迅速流传开来。浙江支付宝公司昨天下午发出声明称,他们已破获和打击了多个利用信用卡套现团伙,并称消息来源渠道不属实。 据悉,该消息是基于网络上流传的一篇题为《用支付宝,成功套现25000元》的帖子。
早在1996年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就颁布并实施了《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持卡人不允许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及恶意透支。在支付宝网站上的公开规定中也称,“支付宝账户不允许从事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交易、银行卡转账套现或洗钱等禁止交易行为”。因此这一帖子中所称的做法已明显违法。 据统计,目前使用“支付宝”的用户超过2000万,日交易额超过3000万元。有超过15万家网店系统在以“支付宝”作为他们的支付系统。仅淘宝网一家,目前3000万件的在线商品就有超过80%支持“支付宝”。在成都的数十万网上购物用户中,很多都开通了“支付宝”。 支付宝公司昨天在声明中称,支付宝下属风险控制部门一直致力于打击信用卡套现等违规操作。对于该类违规操作,支付宝公司采取冻结该账户资金,经银行核查,将冻结资金返回原来的信用卡账户的方式进行处理。该部门自成立至今,已破获和打击多个利用信用卡套现团伙。 记者 罗曙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