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软件定义正式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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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 11:40 南方日报 | ||||||||||
一周热帖 中国互联网协会近日正式公布了最终版本的“恶意软件”定义。自11月8日“恶意软件定义”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协会共收到8500多条反馈意见,将其归纳为50条后进行了讨论。
该定义是经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讨论之后确定的。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成立于10月26日,其成员单位包括新浪、网易、雅虎(中国)、奇虎等。 恶意软件即通常人们所称的“流氓软件”,它是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不包含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 具有下列特征之一的软件可以被认为是恶意软件: 1.强制安装: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软件的行为。 2.难以卸载:指未提供通用的卸载方式,或在不受其他软件影响、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卸载后仍然有活动程序的行为。 3.浏览器劫持:指未经用户许可,修改用户浏览器或其他相关设置,迫使用户访问特定网站或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上网的行为。 4.广告弹出: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利用安装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的软件弹出广告的行为。 5.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恶意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 6.恶意卸载: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未经用户许可,或误导、欺骗用户卸载其他软件的行为。 7.恶意捆绑:指在软件中捆绑已被认定为恶意软件的行为。 8.其他侵害用户软件安装、使用和卸载知情权、选择权的恶意行为。 IP:222.208.200.* 流氓软件早就该用法律来规范了,我的电脑深受其害,真是有冤无处申。定义出来之后,还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打击。 IP:125.33.52.* 有定义总比没有好,欢迎!参与制订定义的公司中,流氓软件的发布者还真不少,但愿他们改邪归正、立地成佛。 IP:218.83.40.* 光出台一个定义有什么用!与其空喊,不如做点儿实事儿。互联网协会应该认真对比、清查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几大流氓软件,帮网民清除这些祸害。 IP:204.128.147.* 遇到了恶意软件该怎么办?找谁?能打官司么?知道了这个定义,又有什么用,一点具体的处理对策都没有告诉我们,等于啥也没讲。 IP:60.51.228.* 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的成员中,有一些本身就曾经是恶意软件的发布者,让它们参与标准的制订,到底是改邪归正了还是贼喊抓贼? 整理:巫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