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唱片公司告百度侵权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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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 11:28 金羊网-新快报 | ||||||||||
国际唱片业协会表示将上诉 新快报讯 (记者 黄乐欣)唱片公司的维权行动竟然在百度诉讼中受挫,他们在华巨大的商业利益可能要拱手让给网站,而这背后的直接原因是今年7月1日开始国家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诉讼结果忿忿不平的国际唱片业协会主席兼总裁JohnKennedy日前
就此案发表声明:“我对这令人费解的判决感到震惊,这判决违背全球多个国家有关类似搜索引擎的侵权案例。国际唱片业协会将对这一判决进行上诉。” 据悉,这是国际唱片公司维权诉讼中少有的惨败。此前,包括电驴、Napster等一些P2P软件都栽在他们手上。就连中国的KTV也都难逃被追讨版权费的噩运。 一年前,包括环球、华纳、百代在内的七家知名唱片公司将百度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七家公司均诉称,在百度网站上发现百度从事大量歌曲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这其中包括了七家公司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歌曲上百首,而百度公司并未通过他们的许可。故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停止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69万元。 去年9月北京第一中院受理该案后进行公开审理,可惜一直没有判决结果。直到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了四大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形,情形之一就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在接到权利人通知书后,立即断开与侵权作品的链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明知或者应知作品侵权仍链接的,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七大唱片公司对于这样的法律条款有些不满。对于法院方面所称“唱片公司自身应采取技术措施,同时采取告知搜索引擎来制止侵权”的方式,国际唱片业协会方面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很多个人用户、包括中小网站本身就在服务器中存有侵权音乐,通过百度可以搜到,这是IFPI(国际唱片业)无法阻止的,而搜索厂商的链接结果又在经常变化之中,靠向搜索引擎方面发‘通知书’的方式,显然无法很好地阻止网络侵权。” 根据Alexa.com公布的数据,百度有15%的流量依赖于MP3搜索服务。这些丰富的流量可以帮助百度获得更多的广告收益。而唱片公司只能眼睁睁看着本该装进自己口袋的银子落入百度。 与其两手空空不如选择合作,正是基于这一原因,维亚康母旗下的MTV近日与百度达成协议,将以收费和广告两种模式为用户提供音乐视频。此外,中国五大唱片公司也将向百度提供正版音乐视频资源。 显然,倚仗版权的唱片公司改变了以往强势的地位,在现行的法律环境下必须与网站合作才能获得利益。不过这种有些保护产业色彩的法律条款是否能长期保护搜索引擎,是否会遭到唱片公司的投诉而被废止,还是个未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