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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事件呼唤法律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 22:00 通信信息报

  -本报记者 陆俊琼

  博客等多种web2.0时代的产物,均被网民们称为表达个人话语权的“自媒”个人媒体的完美体现,然而,近日由“自媒”引发的一起“‘违章事件’网络大战”,却再次提醒我们——在传统媒体须依法办事的同时,以网络传播为基本手段的“自媒”们,也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

  “违章”照片引发“网络大战”

  10月20日上午,北京某繁忙路段上,一名外国中年女子与一辆现代车的中国车主发生了一次原因不明的纠纷,随后现代车车主两次将该女子的自行车摔到地上。这一幕被恰好经过的摄影爱好者老安拍成一组照片,并以《老外帮助国人提高素质》为题发到了个人博客上。之后,随着各大论坛的纷纷转载,老安的这组照片在网络上引发了一场有关国民素质的大讨论,众网民纷纷对照片中的现代车车主牛先生进行漫骂指责。

  10月27日,知名博客写手魔杰,更是在个人博客上以《魔杰1号网络通缉令》为题发出号召:“所有认识图片中男司机、女老外的网友,请协助查询二人,对这个男司机我们要奋力声讨,必须让他承认错误,必须让他认识到他的行为在为国家抹黑、在为北京丢脸!”

  随着网民指责愈演愈烈,相关新闻媒体开始纷纷介入。

  很快,在老安向某报提供了一张清晰显示有“违章”现代车车牌号的照片后,车主牛先生的真实姓名、“违章记录”、家庭电话等隐私被网民追查出来,并转载于各大论坛间。牛先生及其家人也因此常常受到不明身份者电话骚扰。

  然而,据老安11月13日在其博客中表示,在接到新闻媒体的电话之前,他并没有想到自己的这篇《老外帮助国人提高素质》会被其他网站转载,“更不知道这事经过网友重新编辑台词后在网上已炒得很厉害了。

  “网络大战”锋头逆转

  10月28日,“记者打电话临时约来一交警,交警说是汽车可以在人行道里行驶”(老安博客),此外,亦有网友指出:事件发生车道实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均可行驶的混合车道。11月5日,北京电视台《七日》节目对“违章”事件进行报道。报道中,现代车车主牛先生在解释了自己并未违章驾驶后,就自己当时粗的态度对那名外国女子表示了道歉。

  而自从牛先生给老外道歉后,“不少网友认为牛先生是正确的,然后又开始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老安博客)。迫于压力,老安于11月13日将自己博客上追查现代车车主的部分帖子和评论删除。

  但对老安的指责并未因此停下来。在老安有关此事的后续博文《“老外帮助国人提高素质”何时能炒到头》上,有网友评论说“如果中国出现了100万个老外这样的人物,这就意味着中国出现了100万个做不实报道的网络小报记者,这样的情况只会使国人道德水准大大下降”。

  “违章事件”的反思

  在老安的博客上,署名“水密桃子”的网友留言:“言论是自由的,但请不要随意做出偏激的、不公正的言论,要本着尊重事实的宗旨,断章取义实在是件很恐怖的事情。”

  从事新闻工作的安徽网友表示:新闻媒体在做报道时,若有出具显示违章车辆车牌、车号的实证照片的行为,通常会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进行,且这种行为的目的多是为了提醒警示公众;然而,在网络传播方面,尤其是影响到个人隐私权方面,当前的状况是,“网络传播方面的责任认定、处罚等都一团浆糊”。

  为获得相关法律意支持,记者拨打了福州法律援助中心的咨询热线12348,就当个人在互联网上所做的“违章现象曝光”传播进行了咨询。据援助中心咨询人介绍,这一类传播现象,若涉及到具体细节(如违章车辆车牌号等),其所可能导致的法律方面影响,应有大众型网站与小众型网站之分;倘若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权,则应对该传播的出发点是“善意”还是“恶意”进行辨别,倘若属“恶意”传播,则有可能导致“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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