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应扩大恶意软件监管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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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 19:15 新浪科技 | ||||||||||
新浪科技讯 11月14日,中国软件行业协会(CSIA)举办“恶意软件规范管理”研讨会,与会专家认为完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是切实可行的方法,但须加强惩罚方面的规定,同时应将个人软件作者纳入管理对象,扩大软件的监管范围,尤其是软件传播行为的监管。 恶意软件常被称为流氓软件,目前尚无确切定义,主要指介于病毒和正规软件之间,同时具备正常功能和恶意行为两种特征,给用户带来危害的软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目前对于恶意软件的监管办法尚在探讨,目前相关部门所能采取的具体措施并不是太多,并且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软件的制作和传播越来越容易,很多软件根本不会取主管部门登记,管理越来越难。据统计,80%以上的恶意软件是通过与共享软件的捆绑来传播的,但捆绑是共享软件获得收入主要的渠道,因此应采取措施保障共享软件的收益。 互联网实验室CEO王俊秀认为,目前主管部门可以做的是授权相关权威的中间机构打击恶意软件,改变目前由商业公司出于各自的商业利益打击恶意软件的现状,以及给恶意软件评级,公布名单以取到威慑的作用等。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梁春晓认为,对恶意软件的打击不能过于扩大化,有些行为是否一定就是恶意还很难说,对于存疑的行为,可以先“看一看”,为将来可能的发展留下空间。 此前,互联网协会也已经举行类似的恶意软件的研讨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胡崑山表示将把有关看法上交信息产业部,作为完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