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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恶意软件泛滥 该出手时就出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19: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自9月初,中国反恶意软件联盟帮助网友提出第一起诉讼案后,“恶意软件”事件就此成为IT界最热闹的话题。恶意软件的危害性已经人人皆知,但对于恶意软件如何治理、监管问题至今还是“空白地带”,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民间机构提倡“加大道德呼吁”,行业协会力荐“行业自律”,某些互联网企业倡导“产品制裁”,可以说是众说纷纭。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坦承,对“恶意软件”的认定总该有一个标准———
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司法裁定等。如果我们不加以区隔,以一己之标准,便扣上“恶意软件”的帽子,这难以叫人信服。

  目前我国互联网市场发育并不十分成熟,因此才会出现“恶意软件”之类的事件和其他种种无序状态。商业机构介入更容易造成部分企业会因为一己之私,扛着红旗反红旗,一边高喊“反恶意软件”口号一边干着“流氓”的勾当。而一旦如此,可能出现的局面就是,企业间互相攻击挑起“江湖恩怨”,结果“败类”未能清除反伤及无辜。

  在对互联网的管理上,除了依靠市场的无形之手自动调节外,必须依靠有关部门的管理。虚拟的世界需要现实的监管,既是网络时代管理的创新之举,也是时下网络企业和网民的共同诉求。比如,针对垃圾短信骚扰手机、垃圾邮件爆满电子邮箱的情况,各界对于政府加强管理的呼声日益高涨,今年以来,包括手机实名制、成立互联网电子邮件举报受理中心在内的一系列加强管理的举措频出,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不良短信以及垃圾邮件数量明显下降。

  业界人士认为,时下监管的当务之急是进行法治层面及具体制度操作层面的建构,以期治标治本。对于那些对用户电脑损害较大且具有

病毒性质的非法软件,自应像以往打击色情网站一样毫不手软,予以坚决取缔;而对于那些具有一定实用功能但本身无恶意行为,只是在使用过程中因商业目的与其它“恶意软件”捆绑或附加一些恶意功能的软件,则可通过认证、设立监督和投诉体系、制定惩罚明细等手段对之非法行为进行治理。

  据报道,中国互联网协会反恶意软件小组成立后,将在近期陆续公布“恶意软件”的定义、标准、特征和分类,使“反恶意软件”行动有标准可循,随着反恶意软件这场战斗持续受到高度关注,牵涉到越来越多的企业,为“恶意软件”立规矩、彻底整治的时候已经到了。

  (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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