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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软件把互联网当垃圾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01:10 北京娱乐信报

  流氓软件的猖獗,可谓高科技遇上流氓的产物。当普通网民的电脑浏览器工具栏在人不知鬼不觉间排满了插件,电脑的速度与日俱慢时,流氓软件的制造者没准儿正为自己的“科技生财”而偷着乐。但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的“好景”不长了。虽然专门的法律尚未出台,但法律界专业人士纷纷向记者表示,从互联网诞生到现在,都没有脱离现行法律的监管,法律上虽未明确提出“流氓软件”这个词,但是,中国的法律对于用户知情权、隐私权、选择权等,可是有明确的规定。

  现状

  200多种流氓软件让网络成垃圾场

  一位网民充满幽怨的话令人难忘。这位网民说,“现在的互联网,已不再是从前意义上的互联网。现在都变成了那些流氓软件制造者倒垃圾的地方。种种所作所为似乎是在向人们扬威:我们想倒在哪里就倒在哪里。”

  流氓软件已经泛滥成灾,目前有200多种流氓软件。国内或许很难找到没被插件强行污染的上网电脑。给网民造成极大困扰的流氓软件,却让制造和传播者大发其财。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下,流氓软件产业链也应运而生。不必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通过专门的插件公司,就完成动辄百万甚至千万的装机量,继而可以宣传、跻身Alexa排名多少位、融资……而插件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坐地收钱,似乎并不担心为此付出什么代价。

  分析

  强迫、欺骗安装违犯“三法”

  国内互联网领域知名法律专家、中国法律研究会副研究员于国富律师表示,“我们声讨的流氓软件,介于正常软件和病毒之间,它们是非法功能和合法功能的聚合体。但“流氓软件”这个提法并不严谨,不大可能被作为法律用语进行规范,因此我建议使用非法软件或者软件的部分非法功能来界定。”

  于律师说,它们至少违犯了以下三部法律: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选择商品和服务时有知悉其真实情况的权利。这些流氓软件,不是强迫就是欺骗用户安装,侵犯了用户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其次,《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财产权,禁止非法侵害他人的合法财产。这些非法软件,在大量耗费硬盘、内存、CPU的同时,往往还会对电脑中的其他软件进行修改,进而侵害用户对于电脑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第三,违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非法软件通常会通过给竞争对手设置障碍,尽可能的减少竞争对手在用户电脑的安装机会。即使竞争对手的软件已经被安装在电脑中,他们也会千方百计地使它失灵。此外,非法软件还会涉及违犯安全保密法规、知识产权法规等等。

  于国富律师说,对于侵害民事权利的,由被侵权人按照民事法律规定予以追究。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决

  后果严重可处五年以上徒刑

  “许多‘流氓软件’甚至违犯了我们国家的刑法”,在反流氓软件联盟关于流氓软件的定义的研讨会上,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总工程师金波态度鲜明。

  金波分析说,流氓软件有两个破坏性,一是破坏用户的隐私,二是破坏计算机系统。

  金波认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第一条就规定,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就包括“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还有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包括“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

  而根据国务院147号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很多“流氓软件”破坏的是计算机系统的功能,进行了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破坏了用户的隐私。

  《刑法》286条也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及时举证是起诉关键

  国内网民在各地纷纷起诉流氓软件,著名律师胡钢表示,类似诉讼在举证环节将面临极大的困难,电子物证的取证过程十分复杂,原告往往需要付出很大的举证成本。

  于国富律师提醒说,法律重事实、重证据,取证的时间越及时越好。网络软件的特点在于不断更新,你可能今天受流氓软件的害,后天再做公证的话,可能已经不是那个状态了。首先要及时,其次要看举证的形式。由于软件和网络很难把它固定下来再现,所以一般网络举证是到公证处,进行一个操作过程,由公证处把操作过程记录下来,这就等于把当时那个状态固定了。比如由公证处刻盘,拿给法官的话,就可以再现这个事实。

  进展

  流氓软件改称恶意软件

  在知名企业相继被反流氓软件联盟送上法庭的同时,中国互联网协会也给出了治理恶意软件的工作思路。

  记者上周获悉,该协会将成立反恶意软件工作协调小组;组织研究恶意软件的认定标准,使相关企业能在标准框架下规范自身行为并签署自律公约,不制作、不传播已经界定的恶意软件。在不履行自律公约时,中国互联网协会即将其列入“黑名单”加以公布,并以技术手段对恶意软件进行封堵。

  此外,中国互联网协会还将设立恶意软件举报热线,接受公众举报。

  协会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流氓软件”的称谓带有比较强烈的发泄情绪和谩骂色彩,而“恶意软件”的称呼更强调对客体的关注。今后将统一使用“恶意软件”的提法。

  信报记者 贺文华

  记者观察

  网络公德需要大家维护

  贺文华

  中国古代的商人做生意讲究诚信,一诺千金。言而无信,不知其可。现在,不知不觉间,流氓软件在网络界已经演变成很多从业者的潜规则,眼看着同行用流氓装机的方式骗到大笔风险投资,还能用融到的资金过上体面日子,并开出高薪揽到稀缺人才,而你老老实实做生意,“苦哈哈”地全国巡回推广,钱没少花,总也赶不上足不出户的同行们惊人的流量!总是没有人家取巧赚钱来得潇洒!竞争就是这样现实而残酷!

  抱诚守真,反而在相当程度上成了企业发展的“阻挠”。这就是流氓软件造成的怪现状!流氓软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在牟得暴利之后,后果正在逐渐显现出来,已经有风险投资者意识到自己可能是受骗了,在对中国互联网公司投资时开始“慎行”。

  人人诛之的流氓软件,表面上造成网民的电脑不堪其扰,一位业内的专家说,更深层次的危害在于,它们导致了网络社会秩序的混乱、网络道德的沦丧。越来越多的网站认为通过流氓软件,强行把自己的软件安装在别人的电脑上会获得利益,造成集体的趋之若鹜。即使有人因为制造传播流氓软件而输了官司,赔了笔钱,也难以杜绝仿效者步其后尘。

  在高风险和高利益面前,用立法来严惩流氓软件,捍卫网民和合法经营者利益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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