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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反流氓软件联盟聚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 09:07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曹敏洁 顾文剑

  在对中搜、雅虎等7家企业提出诉讼之后,誓言将对“流氓软件”打击到底的民间团体———反流氓软件联盟在打击流氓软件的道路上又出新招。

  昨日,该联盟专门组织“流氓软件定义标准”的研讨会,包括信产部、公安部、人
大代表、互联网专家、法律专家、共享软件作者、网友代表以及网站和杀毒软件企业纷纷派代表出席了该研讨会。“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人积极参与这个讨论。”对于研讨会的热烈氛围,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人董海平颇有些意外,其表示,组织该研讨会正是希望借各方代表对“流氓软件”进行一个明确的定义,并以此促进相关的立法。“我们目前与司法部和相关部门在筹划下一个研讨会,主要是法律和律师的研讨会,到时候我们可能会对法律更专业性的内容进行探讨。”

  董海平称,尽管各个代表仅是从自身立场出发对“流氓软件”进行了一些阐释,不过从各方的发言来看,所有“流氓软件”的共性却是一致的,即“通过社会获得技术手段,在用户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强行或者秘密安装”。

  “但是我们也发现,目前来说,还是很难有全面的定义来对‘流氓软件’进行全方位的阐述。”董海平不无遗憾地说。

  

信息产业部、国家反
病毒
中心代表金波表示,从法律来讲,对计算机病毒有明确的定义,但是计算机病毒定义不能套用在“流氓软件”里面。而“流氓软件”和正常软件相比有不可知性、不可控制性两个特征。

  “‘流氓软件’没有自我复制性,但是‘流氓软件’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它破坏了计算机系统,法律上对破坏计算机系统有明确的定义,严重的甚至可以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金波说。其称目前公安部已经就“流氓软件”的发展传播机制以及防治方法列入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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