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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黑网吧经营者首遭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 18:01 中国电子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黄键 通讯员/毛寿斌) 经营黑网吧获利一万元以上即可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经营电脑达20台以上者可从重处罚。今年6月,深圳警方在龙岗区查封一间拥有208台营业用电脑的特大黑网吧,成为深圳市今年6月《关于办理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网吧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以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网吧刑事犯罪行为的第一案。昨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召开第74次新闻发布会通报该案情况,警方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为依法严厉打击黑网吧、有效遏制黑网吧泛滥
提供了新思路。

  四个月非法牟利20余万元

  今年5月,深圳市多个部门收到匿名举报信,信中称:深圳市龙岗区亚迪学校旁有一间特大黑网吧,不仅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而且不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存在严重消防隐患。

  深圳市公安局接获此信后,马上成立了由网监分局和龙岗分局共同组成的专项行动小组,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网吧名为“馨浪网城”,位于龙岗区葵涌街道比亚迪前门商业街商铺二楼,紧邻深圳市亚迪学校,24小时营业,常有未成年人出入,无任何消防设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经近一个月的深入摸查,警方掌握了其非法经营涉嫌犯罪的证据。此时深圳市正在开展“清无”行动,该黑网吧为逃避执法部门查处,时而歇业时而开业,给查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6月8日,适逢热带环流登陆,深圳市天气极其不稳定。该网吧经营业主韦某以为在恶劣天气下执法部门不会出动,于是开门营业。网监分局领导亲自率领民警,会同龙岗分局经侦大队于当日16时赶往葵涌街道,在葵涌“清无”办、葵涌工商所等部门协助下,一举捣毁了“馨浪网城”,现场缴获用于非法经营的电脑208台及相关联网设备一批,涉案金额约100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韦某供认,其从2005年8月开始筹办网吧,2005年8月底租用高源社区商业楼二楼作为网吧的营业场所。2005年9月底,韦某购买了电脑及相关联网设备等。2006年2月初,在没有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馨浪网城”开始营业。

  新规重罚黑网吧经营者

  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分局负责人表示,此前,工商及文化等部门在取缔黑网吧的行动中经常因为无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或处罚力度过轻,黑网吧经常死灰复燃。今年6月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和深圳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出台《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网吧,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网吧,个人违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有暴力抗法的;采取锁门经营等形式长期逃避检查的;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拥有20台以上电脑终端的、且非法经营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从重处罚。

  警方表示,“馨浪网城”一案是警方追究黑网吧经营者刑事责任的第一案。据韦某供称,至今年6月8日被警方查获时止,韦某从中非法获利20余万元,而根据《指导意见》规定,个人违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大对黑网吧的打击和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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