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网民被拘警示恶搞要有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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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 10:48 通信信息报 | ||||||||||
古今中外,真善美和假恶丑不容混淆,公众心中也有一条道德红线。“恶搞”也是有底线的。如果“恶搞”的对象是英雄人物和红色经典,大家肯定是一万个不同意;如果不把握好度的话,照样会引起法律上的纠纷。 -本报记者 邱桂奇
据媒体报道,韩国警方日前拘留了11名在网上“恶搞”韩国明星金泰熙与某财阀二世结婚的网民。虽然此事发生在韩国,但还是引起众多国内网民的重视。因为,在中国类似的网络“恶搞”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从经典红色影片到娱乐名人,都没有逃脱“恶搞”的“魔掌”,“恶搞”正在成为一种“变质”的娱乐。 事实上,网络“恶搞”发展到如此地步,已经远远偏离了其娱乐的本质。这些“恶搞”作品,特别是对那些已经深深定格在人们脑海中形象的颠覆,对于世界观、价值观已经成熟和定型的成年人来说也许只是看过后一笑了之;而对于世界观、价值观尚在形成和确立中,可塑性很强的青少年来说,负面影响就会大得多。况且,这些“恶搞”作品受众面的主体还是广大青少年。 应该说,“恶搞”是一种缺失道德约束的行为,目前网络“恶搞”并不仅仅围绕以颠覆的、滑稽的、莫名其妙的无厘头式表达来解构所谓“主流”的表现形式,而是广泛存在于互联网中的有悖正常社会伦理和媒体伦理的“集体失范现象”,比如“恶搞式跟帖”、“恶搞式追凶”、“恶搞式标题”和“恶搞式报道”等。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引来中国互联网的“恶搞”热潮,“恶搞”之风越刮越猛,奥运吉祥物福娃、歌曲《吉祥三宝》、超女等纷纷中招。“恶搞”的对象超出文娱圈,公众人物、普通大众以及各种影音图像作品,甚至连英雄人物、红色经典都惨遭“恶搞”。前不久,电影《闪闪的红星》被“恶搞”掀起了一场关于“网络恶搞”的大讨论。 针对众多英雄人物和红色经典被调侃、丑化的现象,新浪论坛发起网络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八成的网民对英雄人物与事迹表示尊敬,表示反对丑化英雄的恶劣行为。对于英雄人物及红色经典,高达75.97%的网民表示是自己“童年的珍贵记忆”,更有高达84.56%的人认为董存瑞等人是那个时代的英雄“应该尊敬”,反对将他们作为“恶搞”对象。 古今中外,真善美和假恶丑不容混淆,公众心中也有一条道德红线。在法国,圣女贞德永远是民族英雄,民众不会容许对她调侃打诨;在美国,马丁·路德·金是反种族歧视的无畏战士,公众不会容忍对他的丑化戏谑。情同理同,中国民众也不会容忍对民族英雄们的恶作剧,正如雷锋生前7位战友的严正声明:“‘雷锋的初恋女友’不符合事实,有损雷锋形象和国民感情。” “恶搞”也是有底线的。如果“恶搞”的对象是英雄人物和红色经典,大家肯定是一万个不同意。我们传承文化、沿袭道德、流传精神,不仅靠书本史料,更要靠英雄人物和红色经典。他们蕴涵着的民族精神和道德传统,用鲜活的事例和光辉的形象教育着每一代人。在这里,对错是非泾渭分明,不容有半点含糊。 那么“恶搞”之风如此盛行的原因何在?有专业人士指出,“恶搞”不是网络的错,错在个别网民失德甚至违法。尽管网上各网民是匿名的,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但网民们必须清楚,纯粹的虚拟社会是不存在的,每一个网络终端都与现实社会相连。无论你穿着什么样的“马甲”,带着什么样的面具,每位网民也同时是一位社会公民,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是每位网民的责任与义务。 网络大众们如何谨慎地行使网络虚拟世界所赋予的娱乐自由和权利,不伤害那些维系社会团结的优秀传统和核心价值,是一个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如果“恶搞”继续沿着“雷锋的二十条死因”、“冬子参赛记”发展,那么总有一天会突破社会容忍的底线而被要求对这种自由进行限制。 总之,“网络恶搞”不能肆意妄为,不把握好度的话,会引起法律上的纠纷。韩国网民恶搞被拘已经给我们一个警示:如果我们继续肆意妄为地“恶搞”,将给自己“搞”出无尽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