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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传播贩卖枪支信息可能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02:45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赵杰 发自北京

  利用互联网、物流公司贩卖枪支是目前贩卖枪支犯罪的一个新变化。

  在昨天的公安部“集中整治爆炸事件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在线访谈中,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涉枪案件侦查处处长张桂勇说,互联网上贩卖枪支信息有真有假,但
对于互联网上的犯罪信息及其引起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将给予治安处罚。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当前涉爆涉枪犯罪和爆炸事故总量仍然不小,一些案件、事故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厂点365个,摧毁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窝点113个。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携带、私藏爆炸物品案件5840起,查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携带、私藏枪支弹药案件2413起;打击处理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嫌疑人48393人,其中刑事拘留4684人、逮捕1794人、移送起诉923人。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闫正斌说,目前公安部门收缴的非法枪支来源有三个:一是偏远山区、牧区林区,群众手中持有的各类民用枪支,不符合《枪支管理法》配备资格;其二,非法制造买卖的各种非制式枪支;其三,少数走私入境的非法枪支。“这次收缴的枪支中有少数是制式军用枪支,多是走私入境、非法流散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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