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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威客”遭遇成长烦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17:48 解放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君娜)“个人名片设计50元、新生儿取名100元、公司LO

  GO设计500元……”这些以“悬赏”方式出现的服务日前频繁出现在一些专业网站上,一旦有人接下任务,这些人也即刻成为网络上的新生一族———“威客”。调查显示,去年一年,中国“威客”的规模已达到60万人,明年这一数字将激增到900万人。

  网络从信息到提供服务

  作为互联网的新兴产物,威客的出现意义巨大。专家指出,这意味着在互联网技术发展和用户需求提高的双重基础上,互联网从信息时代逐步走入知识时代。

  关于信息和知识的形象区别,业内人士举例:如十字路口亮红灯,我们看到“灯是红的”,这是一条信息;但用户真正想从网络上得到的不仅仅是这样一条信息,而是“如果灯是红的,那么禁止通行”这样的一条具有逻辑性的信息组。而威客提供的正是这样一种信息组的服务。

  威客网站将以往BBS论坛上简单的“提问—回答”和“静态信息发布”模式,改变成为了“需要服务———提供服务”和“人与人即时互动”的模式,同时给所有的参与者提供了机会,并从这种机会中获得一定报酬。

  发展要解决产权问题

  “威客是趋势,将来一定会超过博客,”时间财富网的创办人之一邓煜这样断言。然而,乐观的预测不能掩盖现时的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从2002年出现威客模式的第一个现金交易网站到目前Google、百度、新浪、雅虎等众多网站纷纷进入这一领域,威客至今依然是一个不成熟的模式,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

知识产权问题。

  专家指出,从宏观而言,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向来与网络自由开放的结构性有关,如果没有一个成熟的应对方式,所谓威客“通过知识创造财富”一说很难在实质上成立。从微观而言,目前以“悬赏”形式为主的威客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知识的有效“价值”,但这一形式是否能长期有效仍有待观察。

  除去知识产权的问题,另一方面,以知识谋财富的网络威客,在实际上已经构成“买和卖”的商业行为,当“悬赏”的金额越来越高时,涉及的税收等管理问题又将如何规范?这些都是威客要发展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

  新闻背景

  与博客“一母同胞”的威客

  威客的英文是Witkey(wit是智慧、key是钥匙)的音译。在网络时代,凭借自己的创造能力———智慧和创意,在互联网上帮助别人,并因此获得报酬的人就是威客。通俗地讲,威客就是在网络上出卖自己无形资产(知识商品)的人,或者说是在网络上做知识(商品)买卖的人。

  业内人士指出,威客和博客系出一门,均来源于BBS的功能延伸。如果说博客是BBS留言板上发表个人言论这一功能的延伸的话,那么威客,无疑是BBS留言板上对他人提问的指导及对他人文章的修改功能的延伸。可以说,博客实现的是“人人都来写文章”,威客实现的则是“人人都来做服务”。这个服务跟免费博客不同的是,需要对方支付一定酬劳,也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知识即财富”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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