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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静蕾换地到眼球经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09:58 互联网周刊

  在很大程度上,读者或观众接受信息的习惯是被动的

  徐静蕾在新浪网的博客人气超凡,点击率达到世界最高水平。随便一篇闲言碎语的帖子,也能吸引数以万计的读者,比我一篇专栏累计数年的阅读次数多得多。最近网上盛传,她要把博客从新浪搬到新办的“鲜花村”去。我认为这是错着,于是下笔为文。不料写啊写,扯到了她的形象、她的电影、她的才华,扯得太远,写不下去了。

  今天,又在静蕾博客里读到她的澄清,说并没有搬家和自立门户的想法。我于是继续把想说的说完:世界上有“惯性收视”这现象。也就是说,数之不尽的读者或观众,只是习惯性地被动接受传媒传递给他们的内容,而未必会对自己的阅读习惯作重新评估和选择。这样,对旨在吸引眼球的作家和明星来说,依傍“传媒大腕”才是明智之举。

  所谓“惯性收视”,最初是香港人拿来形容他们看电视的习惯的。在有线电视出现前,中国香港有两家私营电视台,各有粤语和英语两个频道。一家的收视率长期压倒另一家。平心而论,处于下风的那家电视台,也曾经制作过极其出色的电视节目,也一再获得过重大事件的转播权,可收视率却总是差对手一大截。

  可能是什么原因都查过了,都不够说服力,所以香港人才把这归结为“惯性收视”。那是说,观众就是不喜欢换频道。有人甚至戏言:即使那个频道坏了,只是播放雪花,他也不转台。勿庸置疑,“惯性收视”也把明星和电视制作人才,强有力地吸引到这个频道上来了。

  这是说,虽然观众不仅有权、而且有能力选择他们接收的信息,但在很大程度上,他们接受信息的习惯是被动的。搜索太累,而且成本可能不菲—成本就是放弃了的最大享受—即被错过了的最好节目。因此,在大致不错的情况下,人们便锁定了为数较少的几个频道。

  这个现象在互联网上也存在,没有新浪、搜狐这样的大腕帮忙,点击率高不到哪里去。我自己最近在新浪和搜狐都建立了博客,但受到首页推介的文章与没有受到首页推介的文章相比,点击率相差达5~20倍。

  教训是:作家和明星不要太自大,以为可以一呼百应,走到哪观众就必定跟到哪。铁杆观众是有的,但只占不大的比例。没有畅销的刊物、被惯性收视的频道、电影的出镜机会、以及大型网站的协助,作家和明星就很容易从大部分人的视野中消失。

  要吸引眼球,媒体举足轻重。便带到另一个潜藏商机的话题:电视剧可以在不同地区的电视台同时播出,流行歌曲也可以在不同媒质(电台、CD、MP3等)播放,那为什么纸媒体中,却至今没有出现“统购统销”的传媒大腕,让专栏作者的文章在不同的媒体同时刊登呢?

  几年前,我就写过文章,倡议在国内搞“报业辛迪加”。中国的眼球市场规模大,数以千万的人每天都在如饥似渴地寻找读物,而“盈者通吃”的现象,在报业也应该同样成立。假如国内的办报人可以放下架子,与异地同行一起发表“一稿多投”的好文章,对报社、作者和广大读者显然都是有利的。何况,国外搞“报业辛迪加”多年,表明这个模式可行。

  约一个月前,几位朋友旧事重提,打算试行“辛迪加”的模式。他们最初的想法是:把作者组织起来,让他们每个人“包产”—以固定的频率供稿;而“辛迪加”则“包销”—以固定的稿酬买断他们的作品,并寻找媒体刊登。

  然而,他们很快就遇到了障碍:一是管理上的困难。要给每个加入“辛迪加”的作者定立“一口价”,买断他所有稿子,并保证他的写作质量不下降,没有完整的合约制度和可操作的定价标准,很难成事。二是报社主管尚未转变观念。明明存在巨大商机,却因为放不下架子而受阻,令人惋惜。国内眼球经济的规模确实很大,但利润不是唾手可得。我估计,恐怕要有国际资本把整个商业模式一步到位地引入,才有可能把这可望而不可及的商机转化为真实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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