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网上恶搞短片需领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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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15:17 南方日报 | ||||||||||
恶搞《无极》的视频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让胡戈成名,视频成了网友大秀其才的平台,很多网站都把转载有看点的视频作为提高人气的重要方式。不过,网上“恶搞短片”将不再是“莫问出处”,“网络视频”将接受国家广电总局的统一监管。据《财经时报》报道,广电总局目前正在制订的互联网视频新管理条例有望在近期正式出台,其内容主要是对视频网站放任自流的违规现象进行“围剿”。新条例出台后,类似新浪、搜狐、网易等大的上市互联网公司,将被视为拥有开展视频服务的资格。个人要传播视频内容,需要领许可
网友: 从形式上看,“恶搞”作品是数字化技术和网络平台相结合的产物;从内容上看,这类作品往往是对现实的反讽、颠覆和解构,具有很强的草根性、平民化等特点。应该说,“恶搞”之所以能够出现并且流行,既是技术进步的结果,也是社会环境日渐宽松和自由的结果。 ——中青网友 有的“恶搞”作品本意是想从娱乐文化切入,更深刻地反映社会现实。只要不伤害别人,就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以一笑了之。 ——21CN网友 现在的网络视频也是泥沙俱下,有人把色情的内容也贴到网上,这肯定是要加强监管甚至被取缔的,否则会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 ——21CN网友 网络上的数字内容取决于编码—解码的过程,在传输过程中就是一连串的数字码流,中间过程如何监管?这对技术部门是一个考验。 ——人民网友 “恶搞”是一种自由,也是一种权利。但如何审慎地行使这种自由和权利,却是一个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如果“恶搞”继续沿着不良的方向发展,那么总有一天会突破社会容忍的底线而被要求对这种自由进行限制。 ——中青网友 对艺术类创作应适度管理,给予一定的自由空间。广电总局制定这种许可证会不会为某些人提供牟利的机会?而且许可证的判定标准又由谁来制定呢? ——新华网友 “恶搞”只是人们对现实不满进行的一种发泄,对这种发泄宜疏不宜堵。 ——网易网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