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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劳动仲裁判定百度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9:09 21世纪经济报道

  百度“欺”权?劳动仲裁百度败诉

  本报记者 杨琳桦 上海报道

  百度“裁员事件”风向突变。

  “两周前,北京市劳动局已就我提交的诉讼做出仲裁,百度输了。”8月14日早上,百度前员工W告诉记者,仲裁结果为——W可恢复百度工作,直到其与百度的合同期满(2007年12月);此外,百度还必须支付W被裁员当天到现在的工资,并加付25%。

  原属百度产品推广部门的W于今年5月12日被裁员。之后7月10日,百度又采取了让业界哗然的闪电裁员——4个小时内,除运营总监外,企业软件事业部(ES)部门的30名员工被遣散干净。对此,百度的官方理由是——该部门长期亏损、且与百度目前主要提供的搜索引擎服务不相吻合。

  “如出一辙,我们事先毫不知情。”W称,百度做法不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因此,W在6月初向北京市劳动局提请了诉讼。7月13日“百度世界大会”当天,北京市劳动局开庭仲裁此案。而仅三天后,百度ES被裁员工开设“向百度追债博客”。

  按照相关法律,如果百度对判决结果存有异议,必须在工作日15天内提出上诉。W称,目前其还未收到法庭的相关传票,也没有百度的任何消息。截至发稿时,百度公司副总裁梁冬手机无人接听,而百度的公关则表示知悉双方在打官司,但对判决结果不知情。

  虽然仲裁的结果并不包括期权的保护,但“如果能回百度上班,按照我此前与百度签订的英文期权协议,意味着劳动关系继续履行,期权将继续有效。”W认为,这将给百度7月10日被裁员的同事借鉴意义——因为其中不少人也拥有百度期权。

  据W透露,被裁的ES部门员工近日将就百度闪电裁员一事提出诉讼。

  被取消的期权

  W称,5月12日下午,百度人力资源部门总监以“领导反映W绩效考核不合格”为依据,拿出解聘协议告知W,公司决定对其提前解聘,希望其签字。

  “当时,我就指出‘绩效考核’原因我不认可。因为12天前我刚刚加薪,而且我是上个年度的‘最佳经理’。”W称,百度人力资源总监马上笑称此解聘原因为一笔误。

  “我不相信这个说法,初衷只在他不想惹麻烦。”W说,“如果我当时签了字,那么就意味着我以后在这个理由上再也没有翻案的机会,所以我没有签。”

  当日,百度以“组织结构调整”为由解聘了W。因为W自2004年到百度工作,已有一年半时间,按照百度实行的“N+1”原则,W获得的补偿是——此后3个月工资,但其拥有的公司期权被取消。

  “我当时表示不能接受调职的原因是因为我得到了一个假信息。”据W介绍,此前W曾被告知,因为该部门解散,其可能会被安排到上海工作。

  “我事先并不清楚我一定会被裁员这一完整信息,如果百度实话告诉我如果不接受降薪就解聘我,那么别说给我降薪,他一分钱不给我,我都会干,因为我有百度期权,一个月大概有7万到8万的收益。”

  W称,5月12日后,其多次向百度表示愿意降低薪水,也愿意去其它部门,但百度不接W电话,也没有给W任何协商可能。

  W因此认为,这一事件的实质是——百度以“领导反映”为依据,故意隐瞒“不接受调岗就解聘”事实,且事先不给予部门将于5月12日解散的信息,要给其调整岗位,且将月薪调整到原来的50%以下,并试图引导W“不接受”这一调整,以便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

  据《中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有三条原因公司可以解聘员工——非因工受伤;员工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与公司和员工合同签定时不一致,经双方协议仍不能一致。

  因此,双方的焦点集中在——百度是否有提前协商。对此,百度表明,5月12日前已与W沟通数次,并且发了相关通告以证明该部门即将解散,W将被免职。

  W称,其有证据证明百度没有发该公告。截止到发稿时,北京市劳动局媒体部和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W代理律师认为,“百度在赔偿事件上没有违反现行法律,但解雇过程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这是北京市劳动局做出如上判决的原因。”

  绕道“拿回期权”

  W称,“拿回期权”是其提起诉讼的重要原因,而中国相关法律没有明确对员工期权进行保护是促使其希望争取社会舆论的原因。

  “如果能回百度上班,按照我此前与百度签订的英文期权协议,意味着劳动关系继续履行,期权将继续有效。”W说:“通过《劳动法》的仲裁结果,我获得继续留在百度工作的机会,是我拿回并行使百度期权的一种途径。”

  “其实,百度工资只有我原来公司工资的2/3,我之所以愿意降薪到百度,就是为了百度向我许诺的期权。”W说,“我曾与百度一起冒过是否能上市的险。而现在,百度不能把业务风险都转嫁到我们员工身上。”

  据W透露,5月12日当天,百度该部门的9名员工中有一个属自动辞职,在其他7个人中包括3个还没有过“试用期”的员工都得到了转岗安排,他是唯一被裁员的人,同时也是这个部门中唯一拥有百度期权的人,因此他认为有理由猜测——“期权”是其被百度闪电裁员的重要原因。

  但百度将此说斥为“无稽之谈”。

  据W透露,其一共被授予了4000股百度期权,并在2005年已获得百度第一批期权,定4年内(2008年)全部套现完。目前,其在2006年1月已套现1/4,之后每个月套现1/48。“所以,我已经套现期权的1/3,还有2/3需要收回。”

  “我当时认购价格为6.5美金,而离职当天百度股价是82美金。”W说。据了解,百度在每个月的18日发放期权,如果W在5月12日被解聘,意味着其套现权利从4月18日之后就宣告结束。也就是说,从2006年4月开始,W已被“剥夺”2750股。如果将其折合百度5月12日的股价82美金计算,W最后可以获得的收益(期权差价)为人民币166万。

  “这只是理论上的差价。”但钱学锋指出,W是否有损失以及损失多少关键还要取决于百度公司今后的股价,而在4年的时间里,互联网公司足以瞬息万变。

  “就这一劳动仲裁,我已经消耗了3个月。如果百度提出上诉,按照法律流程,在劳动诉讼的相关一年审判中,我也不能去任何公司工作,这是我的成本。”W认为,这是他提起诉讼的另一原因。

  以“一”带“十”的成本

  就是否为“期权而解雇”员工一说,百度首席财务官王湛生此前在面对媒体时回应,认为此言论没有根据并不负责任。他表示,留下来的员工中,拥有期权的占2/3,而离去的员工中,仅有一半人拥有期权。

  据记者了解,在7月10日解聘的百度员工中有10人左右拥有百度期权。W就此称,5月是我一个人,7月的ES部门是10个人,3个月之后是多少人呢?”W的逻辑是,一个人的期权对百度微不足道,10个人可能会有一点影响,如果人数再多,百度就会因此降低成本。

  百度财报显示,其2006年第二季度股权奖励支出为人民币1170万元(上一季度为1280万)。如果根据国际公认会计原则(GAAP),即其股权奖励支出计入运营成本(员工行使期权,减少利润)则其净利润为人民币5850万,若不根据国际会计规则,即股权奖励不计入成本,则第二季度净利润为人民币7020万元。目前,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将股权激励支出算入成本,加大公司治理力度,而在长远之后,这是必须。

  “百度现在纳斯达克市盈率(P/E)很高,如果近期百度的销售额提高不了,按照纳斯达克相关准则,削减成本是一种方式。”一位业内人士说,而借用降低成本的方式,百度的净利润也会提高,这将反映在百度的季度财报上。

  据接近百度的一位消息人士透露,百度的认购期权有好几批,在百度现有的2000多名员工中,一共有三四百人拥有期权,人数最多的一批——150人左右是2005年8月

百度上市时认购的。百度规定,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以第一次套现1/4,满一年之后,每个月可以套1/48。

  也就是说,百度有150人左右到2006年8月才能第一次套现。如果顺着上述逻辑猜想,W和ES的10个人被削减,意味着其往后的期权被剥夺。但如果削减另150人,百度将削减这部分人往后、往前的期权,制造可观利润。

  “百度有没有可能这么做,我不清楚。”W说,“但就逻辑本身来讲,如果法律确认前两次没有不良影响,那就相当于给第三次让道。但如果百度连续‘败诉’,即使没有赔偿,百度的员工信任度和品牌都会受到重大影响。”

  “我认为百度决定解雇哪些人员,应该是考虑了综合因素,不会仅仅是为了期权。”钱学锋说:“只是百度在最后的处理方式上,可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他认为,企业有随时做出战略、业务、人员和财务调整的权力。因为上市公司有季报和年报的压力,因此调整速度必须要快,但同时也应在合法外,尽可能做到合情合理。如果百度采用的是“N+7”甚至“N+3”补偿,对个人来讲比较容易接受,而对企业来讲,总体也在可控的范围内。

  “中国上市公司的裁员现象会越来越多。”他认为,这也是刚刚经历了风光无限的中国上市公司应该学习的一件事——不仅要学习如何扩充,也要学习如何裁员。

      相关报道:百度公司关于前员工穆亦飞劳动仲裁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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