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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国富:对于博客言论同样要承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 17:00 赛迪网

  【赛迪网讯】8月14日,盛邦(中国)首席顾问于国富律师在赛迪网聊天的时候说:“咱们看到了在博客上侵权名誉权被诉讼到法院的,也有抄袭别人的文章被曝光的。所有这些现象都能反应出同一个根源,就是参与博客写作的人,还有很多人深层次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博客是新技术带给我们的一种崭新的应用。对于每一个人享有的言论自由是充分的尊重。与此同时,我们在网络上的言论,和我们在传统的场合下的言论一样都要承担责任。同样在博客里发表的任何言论也是我们的言行,也要对它承担责任。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大家可能有一
种误会,在传统的媒体上发表的文章要非常注意,要对它负责任,而在网络媒体上或者我的博客上发表的言论就不必承担责任了。因为这些言论是虚拟的,或者说它仅仅是我的日志而已,这是不对的。因为网络也是实实在在参与到生活中来的,是一种媒体形态。大家对于网络言论里的博客言论同样要承担责任。而且这种责任甚至有可能会比在传统的场合发表言论责任要重。为什么呢?因为互联网是新兴媒体,传播速度相当相当快,我现在在这儿发表一个言论,可能立刻就传到了地球的另一端。这种言论如果有负面影响的话,这种负面影响创造度、深度是不可限量的。所以对于网络言论要承担更大的责任,要更加谨慎。这也是我觉得博客领域经常出现问题的一个深层次的原因。”

  作者:费力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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