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两少年QQ号被盗大打出手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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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7:42 中国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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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潘志贤 通讯员张传新)就因一个小小的QQ号被盗,便对人大打出手并暴力劫财,8月4日,这起特殊原因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审结,法院一审对两名涉案少年均以抢劫罪判刑,对少年李某撤销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7000元,对少年王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000元。 2005年3月27日凌晨5时许,在三门峡市区一网吧上网的王某发现自己的QQ号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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