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直接卖药被指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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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 16:01 新民晚报 |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发出通告 互联网上直接卖药,违规! 本报讯 (记者 皇甫萍) 最近以来,一些药品(含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发布药品信息,或直接在网上销售药品。针对上述
市食药监局昨天的通告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的单位或组织,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单位或组织,不能直接撮合药品网上交易。 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9月29日下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要求,在我国境内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活动的,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其中,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关于这两项要求,市食药监局流通管理处相关人士向记者解释说,单位或组织在网上直接卖药给消费者是违规的,只有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在网上向消费者发布药品等信息,但消费者只能到药品零售企业的实体店进行购买,处方药必须要凭处方或医嘱购买。 昨天的通告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他任何个人,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发布药品信息,或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继续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市食药监局将会同其他监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