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对搜索竞价排名不满 呼吁搜索行业自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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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 07:06 北京晨报 | ||||||||||
网民对此种“竞价排名”不胜其烦 从互联网上搜索到的信息有多少真正有用,又有多少是广告商设下的圈套?最近,搜索结果中夹杂的大量广告信息已经成为网民诉苦的热点,更有网民为此送上“点击欺诈”的大名。
广告费多寡决定排名 一位网民举出例子,比如在百度上搜索“癌症”这个关键词时,搜索结果的前10条都是竞价排名广告,一直到下一页才出来真正和病情相关的搜索结果。 自然搜索结果和广告混在一起,这是所谓“点击欺诈”最常见的现象,它的产生和搜索公司提供的竞价排名广告有着直接关系。这种广告允许广告商凭付费的多少获取不同的网页位置,也就是说付出的广告费更多,就可以在搜索结果中拿到更靠前的位置,而参与的广告商越多,自然就可以占据更多的搜索版面。 用户对“竞价排名”不满 但网民们却因此为信息的真假大伤脑筋。比如本来想通过搜索了解某件产品的质量优劣,结果排在前面的信息可能大多是销售该产品渠道商的名字。一位搜索业内的人士更指出其中的欺诈嫌疑,通过购买竞价排名广告,广告主还可能把和产品相关的“好话”都排在前面,这可能对消费者形成误导。 根据艾瑞市场咨询提供的数据,在中国搜索引擎用户不满意的因素中,对搜索结果排序不满的比例达到43%,已经显示出信任危机。另外,我国《广告法》第十三条早已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而搜索行业的竞价排名虽然没有被明确划归到广告范围,但这种新生事物显然并不符合《广告法》的规定。 呼吁搜索引擎业行业自律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吕本富指出,在相关立法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加强行业自律性是搜索行业走出信任危机的唯一方式。记者也了解到,搜索公司雅虎和Google就采取了不同做法,比如把广告放在专门的固定位置,或者给搜索结果中的广告打上明显的特殊标识,但是这种做法,显然不如竞价排名广告能获得更漂亮的业绩。 晨报记者 张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