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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女职员写博客丢饭碗 已将上司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 07:06 新京报

  律师已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诉讼

  在网上开博客写日志,如今是受许多人追捧的时髦事。可谁能想到,博客有时也能威胁到写博人的饭碗。据英国《泰晤士报》19日报道,一家英国公司在法国分支机构的一名女职员因写博客被解雇,一气之下将上司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为自己讨个说法。这也成为法国因写博客被解雇而打官司的第一例。

  上司:女职员毁坏公司声誉

  被解雇女职员名叫凯瑟琳,现年33岁。出于对家人隐私的保护,她拒绝向媒体透露姓氏。凯瑟琳的博客“小英国人”过去两年广受欢迎,每天的点击在3000左右。在博客中,凯瑟琳以日记形式记述了有关她工作、人际关系和作为单身妈妈的生活琐事等内容。

  凯瑟琳在英国约克郡长大,掌握法语和德语,一直在巴黎工作。被解雇前,她在英国迪克森·威尔逊会计公司巴黎分部任秘书。今年4月,凯瑟琳突然被上司告知遭解雇,理由是她写博客毁坏公司声誉,犯下“重大过失”,并被要求立即收拾好个人物品离开公司。

  凯瑟琳1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描述了当时的心情。

  她说,突然被召唤到上司办公室时,感觉自己“像被叫到校长面前的顽皮女学生”,但随后的坏消息让她难以置信。

  职员:博客未透露公司身份

  针对上司指责,凯瑟琳辩称,她从未在网上透露自己和公司的身份。不过,迪克森·威尔逊公司管理层认为,凯瑟琳把自己的照片放到网上,等于公开了身份。

  18日,凯瑟琳首次在博客上公布了她被解雇和打官司的消息。凯瑟琳的律师已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诉讼,要求获得大约5.4万英镑的赔偿,这相当于凯瑟琳两年的工资。这是法国首例因写博客遭开除而诉诸法律的官司。“本案的关键是如何界定个人和职业行为,人们写博客时涉及工作的底线该画在哪里。”律师说。

  周怡(新华社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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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文字形容上司为“老学究”

  当事职员表示“这不过是趣闻轶事”

  凯瑟琳两年前在阅读过一名应召女郎的日记后,因为觉得有趣开始写博客。

  凯瑟琳在博客中描述了典型的英国办公室氛围———墙上挂着英女王画像,吉百利巧克力、泰特莱茶和啤酒是员工的好伴侣。

  博客还记述了公司里发生的一些小插曲。例如,有一次凯瑟琳在帮忙筹备电话会议时不小心走光;在一次公司圣诞聚会上,有人抢了上司风头。

  凯瑟琳在博客中把上司描述为“穿背带裤和吊袜带的‘老学究’”、“在伦敦是绅士俱乐部常客”、爱“把秘书叫做打字员”。“我同他讲话时,总是忍不住模仿他的牛津-剑桥口音。”凯瑟琳写道。

  “这不过是些趣闻轶事,没什么大不了。”凯瑟琳这样看待自己的博客。

  周怡(新华社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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