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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作者状告搜狐侵权 未经同意擅自转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 11:36 上海青年报

  新法强调“网络转载个人作品应付费”

  在未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今年6月,网络原创小说《上海相亲情人》被搜狐网转载。前天,该小说作者将搜狐总裁张朝阳告上了法庭,要求搜狐网停止侵权并进行赔偿。同日,上海市二中院立案。据了解,这是今年7月1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后全国网络索赔第一案。

  本报记者 徐宏文 实习生 潘晟

  -事情起因

  原创小说未经同意被转载

  2005年下半年,段剑(网名)开始以相亲为题材创作小说《上海相亲情人》,截至今年6月30日,共创作完成小说100章,约13万字。从今年3月5日开始,在新浪网以“歌唱生命”为笔名陆续发表该小说。

  据新浪网记载显示,在其“读书论坛”上的点击率已达到125万人次,在“小说原创”上的点击率也达到了100余万人次,日点击率为10万人次。今年4月25日,作者又在猫扑网上开始陆续发表该小说,目前点击率已达到20余万次。腾讯读书和91读书网等网站也纷纷与作者联系,经同意后对小说进行转载。

  今年6月,段剑发现搜狐网从6月4日开始在网站上擅自转载他的小说,截至本月17日共转载了四卷七十二章,月点击率达到4万人次。但是搜狐网从未与他联系过,也从未征得他任何形式的许可,并未支付过任何报酬。

  为此,段剑于今年7月1日开始委托律师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7月11日,他在律师的协助下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作者意图

  希望制止网络侵权行为

  面对侵权行为,段剑通过律师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他认为自己在新浪读书论坛的原创工作室首先开始连载是事先有协议的,而搜狐网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载他发表在新浪网和猫扑网上的小说,已侵害了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段剑表示:这次将搜狐推上被告席,不仅要为自己维权,还希望为制止网络侵权行为出一份力。

  在起诉状内,段剑通过律师提出了4点请求:要求法院判定搜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判定在搜狐网首页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消除影响;判定赔偿损失及为本案支出的费用(公证费、律师费)共计人民币10万元;本案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均由被告承担。

  -博客质疑

  注册条款涉嫌霸王

  记者调查了解到,个人博客也是网站“无偿”转载的目标。一些爱写博客的网民表示,网站注册条款有霸王条款嫌疑,不同意就不能注册。

  记者分别登录了中国博客网(blogcn)、搜狐和新浪网站,选择了申请开通个人博客,记者仔细阅读三家网站的用户协议,发现三家网站的条款中都有这样一条内容:可以让网站无条件使用,并且可以让网站出版。

  中国博客网方先生表示,注册协议是一个和用户之间相互遵守的协议,是一种服务协议,在网页内使用本身是在整个服务框架的范畴。如果网站打算出版网友博客或转让时会有一个书面协议,写明利益分配细则,现在中国博客网已实行该项业务。

  新浪全球资深副总裁、新浪网总编辑陈彤表示,注册条款是为了保障新浪网能使用用户写的博客,也就是说博客服务商拥有使用权。实际上网站起了一个穿针引线的作用,版权还是属于用户,如果要出版会与用户协商。

  -新法强调

  网络转载个人作品应付费

  据了解,我国2001年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享有许可他人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享有依照约定或者法律有关规定获得报酬的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几乎已经泛滥成灾。

  今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开始实施,就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作了专门规定。该条例再次重申了“权利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法律保护”的原则。任何组织或个人将他人的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获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任何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应当支付报酬而没有支付的,都属于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侵权者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依据该条例,被告在未征得原告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互联网上转载《上海相亲情人》的行为已经侵害了被告著作权之信息网络传播权。

  而根据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和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律师观点

  网络存在三大侵权行为

  “网络侵权的行为已成泛滥成灾之势”,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表示,应该是制止这种网络侵权行为的时候了。目前存在三大问题:

  1、由于网站给网民们提供了发表个人作品的巨大空间,不少个人作品或博客经常被网站随意转载,而网络原创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目前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更是有了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

  2、纸媒体在与网络媒体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纸媒体要承担记者稿酬、印刷成本等巨大经济负担,而网络媒体是通过转载纸媒体记者采写的作品吸引读者,省却了巨额的成本,造成了侵权行为的泛滥。

  3、不久前全球多家著名音乐公司对网络无偿下载原创音乐提出侵权诉讼获胜后,很多网站已删除了相关链接,但目前不少网站仍存在这个现象。

  王展表示:这是他们承接这个官司的主要原因,为此建立了中国稿酬代理与索赔中心网站,还推出了“稿酬代理与索赔业务”。

  -截稿消息

  搜狐已删除《上海相亲情人》

  记者昨天下午联系了搜狐上海分公司,一位马小姐表示会给记者一个答复。昨晚6点左右,搜狐将《上海相亲情人》一文删除,但直到截稿时记者仍未接到搜狐方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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