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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宝康:清除互联网上的公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 16:01 解放日报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上的垃圾邮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原本贴在电线杆上的垃圾广告,而今长驱直入,走进电子邮箱。在我们不经意删除垃圾邮件时,它已经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工作报告委员会的调查显示,垃圾邮件每年给中国GDP造成的损失是60.69亿元。据欧盟统计,法国网民每年因接收垃圾邮件而支付的网费达数亿欧元,整个欧洲则高达上百亿欧元。2005年垃圾邮件给全球造成的损失是500亿美元。垃圾邮件已经成为继病毒之后的互联网上第二大公害。

  在互联网上,谁没有受到垃圾邮件骚扰的经历?作为一个媒体人,笔者每天要同电子邮件打交道,电子信箱是与外界联系的必备手段,每天都会收到上百封的来稿来信。柔和的灯光下,端坐电脑台前,阅读着一封封来信,自有一份份喜悦。可是,一见到10封、20封“不请自来”的“垃圾邮件”,便会顿生烦躁:“免费赠送光盘活动,先到先得!”、“都市交友频道,恋爱交友会员招募!”、“优惠代开发票!”、“免费提供(优惠征集)各类文秘范文”,等等。

  也许人们并不知道垃圾邮件的危害,有的发送者是为了传递淫秽和某种不良信息、不健康的内容;有的传送者是为了传播

病毒或者间谍软件,甚至是钓鱼骗局。当然,更多的则是为商业利益所驱使,成为一种低成本的广告邮件销售方式。在法国乃至欧洲,发送一封电子邮件的费用仅为0.0005欧元。与传统媒体上的庞大广告费相比,电子邮件的费用微不足道。而为了删除垃圾邮件,政府或通信机构却要花费大量成本,大幅度提高计算机性能,以维持邮件服务器的正常运行。与此同时,人们为了处理垃圾邮件,耽误了时间,浪费了上网费,还影响了与客户的正常业务联系,笔者每天就为删除垃圾邮件花去很多时间,大量的垃圾邮件还使电子邮件石沉大海,延误收阅。

  电子邮件地址是个人特定化的信息。在没有得到收件人的许可的情况下,以伪装或者欺骗的形式出现在私人邮箱,这种行为既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权,还侵犯了网民的隐私权。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是写进法律的,让网民放心、安全地使用互联网,是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网络企业在内的整个互联网界努力的目标。遏制垃圾邮件刻不容缓。今年2月20日,我国信息产业部颁布了《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由我国自主开发的垃圾邮件“黑名单”播报系统也将在年底前开通。上海有关方面则正在对信息安全进行立法探索。除了立法,通过技术手段对发送垃圾邮件的服务器IP地址实施封堵,从经济上提高制造垃圾邮件的违法成本,也正在探索之中。相信经过全社会的努力,一定能阻止垃圾邮件对网民的骚扰,特别是减少垃圾邮件对青少年的危害,还互联网一个洁净的环境。

  严宝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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