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搜房网站互诉侵犯著作权 双双被判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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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07:09 新京报 | ||||||||||
法院认定双方均损害对方权利,判决搜房赔偿7000,焦点赔偿5000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搜房、焦点两家房地产专业网站,因使用了对方的户型图等资料,各不相让,分别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 日前,北京市一中院对两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两家网站均停止使用对方的户型
搜房网系搜房互联网公司与搜房媒体公司共同经营管理的房地产专业网站,焦点房地产网系搜狐互联网公司拥有的专业房地产网站。 2005年3月3日,搜房网以公证的方式对焦点南京网的网页内容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书显示,焦点南京网上转发了带有“sofun.com”水印的户型图8幅。 2005年4月至11月间,搜狐公司委托公证处对焦点网的网页内容进行了多次证据保全。 公证书显示,搜房网转发了带有“焦点房地产网www.focus.cn”水印的户型图9幅、翠海明筑两室两厅一卫户型图、翠海明筑两室两厅两卫户型两幅户型图、WAP帮助页面文字内容以及交通图、宣传推广页面图及其所载页面设计、栏目设置以及文字等内容,除带有水印的户型图以外,其他内容在焦点房地产网登载时均存在错误,搜房网在转载过程中对其中的错误并无修正。 随后,双方持公证书到法院互相起诉,搜房索赔47万,搜狐索赔49万。 法院审理认为,户型图、交通图等均属于信息资料,不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但由于此类信息资料通过网络浏览点击率能够间接带来商业上的收益,故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在网络上使用。双方擅自在其经营的网站上使用对方户型图等资料的行为,损害了对方的民事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