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基地继续起诉搜索引擎 称MP3非公共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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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 04:05 第一财经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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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实习记者 周晰 发自上海 继诉百度侵权案开庭后,娱乐基地诉搜狗、中搜侵权案以及北天纵横彩铃侵权案也分别于昨日和今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 虽然7月1日刚刚生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使搜索引擎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娱乐基地市场部经理郭正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通知与删除”简便程序是针对公共信息而言的,而MP3绝对不是公共信息,是数字文化产品,所以他们不负有通知的义务。 娱乐基地代理律师许智慧则认为,搜索引擎的MP3深层链接搜索本身就不合法。合法的搜索行为应该是对互联网公开站点信息进行搜索,网友在读取信息时进入被搜索的网站,从而给该网站带来了点击率。而MP3深层链接搜索所链接的是数据库文件,这些数据库文件是他人网站的生存根本和资源,更何况MP3是文化商品,并不是公众信息。 据了解,搜狗、中搜搜索引擎均因长期为网民提供娱乐基地版权歌曲的MP3深层链接搜索服务而被起诉。娱乐基地通过向网民支付一定费用而获得网民创作歌曲的版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