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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须事件:网民成暴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 12:59 海峡网-厦门日报

  前不久,一位市民到某酒店吃完饭后拉肚子,他怀疑这家酒店用了地沟油。他没向工商、食品卫生部门举报,没经调查取证,就在厦门某网站发帖,说那家酒店用了地沟油,号召大家拒绝到那里用餐,很多网民也跟帖附和支持,酒店生意因此受到很大影响。酒店老板后来发现这些帖子,叫苦连天,说自己太冤了,从来都是从正规渠道购油,却被抹黑。他向网站提出严正交涉,网站才把这条帖子删除。

  网络舆论现已成为一种“民间表达”,公众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只要其言行合乎法律规范,这是我们拥有的民主权利。然而,一些网民利用网络的隐蔽性特点,无中生有,侵犯他人隐私和权益,甚至“制造”一场惊天动地的网络事件。被欧美报纸称为“暴民现象”的“铜须事件”,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原来,4月13日晚,“锋刃透骨寒”(网名)在“猫扑网”上发帖,以一位丈夫的身份描述了一个

婚外情故事,称其结婚6年的妻子在玩《魔兽世界》的过程中与游戏里“守望者”公会的会长“铜须”发生出轨行为。QQ聊天记录的帖子发出短短两小时,就有84人次通过百度查找有关“铜须”的信息,男主角的真实身份和电话被迅速曝光,有人建议“以键盘为武器砍下奸夫的头,献给那位丈夫做祭品”;一些网站发出《江湖追杀令》,短短数天之内,“哄客游击队”发展到数万人之多。“铜须”的 MSN 密码被盗用,家人、朋友都遭遇电话攻击与骚扰,连他就读的燕山大学校长电话也被公布,校园网站几乎被“踏平”。“铜须”为了平息事端,用6分钟的视频来否认桃色事件,然而没有人相信。直到4月20日凌晨,“锋刃透骨寒”再次现身论坛,发“最后声明”,称这“一切都是假的”、“游戏已经结束!”从而请求网民取消追杀,还是无法平息网络骚乱……海外媒体为此质疑中国网民的做法是对个人权利(隐私权、情感和生活方式选择权等)的严重侵犯,激烈抨击它为“暴民现象”。

  随着搜索技术的进步,仅仅凭借一个网名、一个ID、一张照片,上网者都可能被高手“挖”出,其电话、住址、朋友都有可能暴露。一位计算机专家对记者说,如何令网络不至于成为无端攻击他人的工具,正变得越来越迫切。他认为,“铜须”的QQ聊天记录被无限制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法律上已属于侵权行为。如何维护网络安全、提高网民道德素质,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迫切课题。

  百姓擂台

  支持

  畅快淋漓声讨第三者

  薛洋(厦大台湾研究院):《圣经》有一句话:当你把一个指头指向别人时,四个指头是指向自己的。我想这些批评者在大肆鞭笞网络暴民之“暴”时,是否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有哪个方面做得不好?网络世界虽然是虚拟的,却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也因为是虚拟的,又是现实生活的一种逃避。网络语言之“暴”是不是因为现实社会丑恶现象还普遍存在,体制上的不公正比比皆是,因此在虚拟世界产生反弹?其实这些所谓的“暴民”大多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从“铜须事件”可以看出,他们多数是基于良好的愿望,是血性男儿的自然流露;他们内心是向往着社会公平与公正的。

  李阔(厦门机场):“铜须”和一个有夫之妇乱搞,奸夫淫妇自古以来就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一个被戴了“绿帽子”的丈夫有权采取措施,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只是他缺乏阳刚之气,怀着悲愤的心情,求助于网络——社会公众的力量。对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广大网民岂能袖手旁观?有道是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当然,做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的问题,应以不触犯法律为底线。

  梁水源(集美区银江路):把这些网民称作“网络暴民”是不妥的,这样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陷入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比如说,某人一辈子只做过一次贼,你能永远称他为“贼”吗?就像球迷闹事一样,真正的足球流氓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球迷只是偶尔跟跟风、起起哄而已。对于在“铜须”事件中跟风起哄的网民,大可不必口诛笔伐。

  张娓萍(杏林西路):假如照片上的所谓“奸夫”是一位尚未归案的“屠夫”,那我们这群冲动的“键盘手”是否就等同于街上帮你围堵抢夺项链者的见义勇为群众?假设那名丈夫不夸大事实……

  鱼儿沉: 人不是孤独无助的,而是有许多有正义感的人在身后支撑着。声讨第三者的行动畅快淋漓。但惟一遗憾的是,“那位丈夫也承认对其妻红杏出墙的说法多有不实之处”,我认为,本次事件对“铜须”的伤害应由那位丈夫负责,是因为他的不实“举报”造成的。网民的联合声讨无罪。

  在法律制裁不及时的情况下,网络的反应的确让人拍手称快。道德法庭只有在人多的情况下,才体现出它的力量。要想人莫知,除非己莫为。痛快!

  质疑

  口水变成可怕的洪水

  长晖(厦大新闻系研究生):网络有其匿名性的特点,使得在上面发言者大多不必担心引火烧身,因而网民的发言倾向于无拘无束,这样的好处自然是能最大限度地表达民意。但是正如法国学者勒庞在他的《乌合之众》一书中宣称的那样,群众经常在无约束时表现出一种随意性和破坏冲动。网民们激烈的言辞从某种程度体现了这一点。而且,由于传播过程中“从众心理”的作用,整个的批判会呈现螺旋式上升。就这一意义上讲,称他们为“网络暴民”并不过分。“暴民”之“暴”在于缺少约束,而这约束应该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一是从技术上进行外部规劝,对一些过激言辞或者有损他人正当利益的话语予以屏蔽;二是网民应当有所自律。

  易东(湖里区特祥苑):当网络发达、人民有钱有闲的时候,鲁迅先生所鄙夷的“麻木的国民的劣根性”又发作了。幽月儿是一个出轨的妻子,她也同样受到了谴责,据说已经极度抑郁、体重掉到40公斤。我们谴责他们,“狙杀”、“封杀”、“追杀”这些触犯了道德的人,我们扮演了何种角色?是英雄?杀手?还是屠夫?所以建议是该管管网络“审判”的时候了!

  王科武(北师大海沧附属学校):这些网民是不是真的“暴民”,不容易界定,这中间有东西方看问题的不同标准。

  西方社会讲究个人主义,讲究尊重隐私,对个人道德问题相对比较宽容,看问题相对比较理性,多从法律的层面来理解问题,重证据,重“无罪推定”。相对而言,东方讲究群体的力量,尤其是舆论的压力,俗话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也是为什么会出现“铜须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是,这个道德参与的“度”如何把握?能不能限定在道义的层面,能不能保持一种理智的态度,是关键。“铜须事件”一开始还只是网民的一种道义上的声讨,到了后来严重偏离了舆论的轨道,变成对个人具体生活的干涉,影响到当事人的生活和利益,已经是一种纯粹的感情宣泄。

  曾小姐(松柏):我认为这个男子发现自己的妻子有外遇,属于隐私问题,不应该在网络上公布。一旦公布了必然引起轩然大波,给自己也给他人带来极大的麻烦。现在的网民良莠不齐,网络上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一些无聊的人就会蜂拥而上群起攻之,非抓出“典型”来批判不可。网络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和快捷的信息通道。但是,它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给一些“网络暴民”提供了可乘之机。大家要提高自身的素养,不应该在网络上放纵自己。

  一弯月(金榜路):在虚拟且具有极强时效性的网络里,人们开始更加自由地经营自己的言论市场。许多在现实生活中不方便说的甚至不道德的言语,在网络里却像一股暴力,充满了攻击性、诽谤性和夸张性,让人们体会到口水变成洪水的威力。大家的隐私一旦被泄露,就有可能落下“一次做贼,一辈子都是贼”的下场。网络暴民的言论无形中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而网络却无力制止。因此言论市场的规范化,更需要网民务实的态度及自身素质的提高。如果网民们能将心比心,能把其他网民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看待,能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每个人和每件事,那么网络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郑炳世(集美后溪): 网友对这种“婚外恋”的鄙视与嫉恶如仇、爱憎分明是无可争议的。网恋是虚拟的,并没有给生活造成伤害,不必劳师动众。但是,用各种方式羞辱人家尊严,迫使其家人不敢出门和接听电话,甚至把他逼出大学校园,把其前程断送,则是过分之举。

  求索:有些人认为网络世界是完全自由的,他们不受任何约束,在网络上恶意攻击别人,完全不顾他人的感受,严重侵犯他人的权益。还有些人利用网络来传播谣言,给社会造成危害。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到他人的利益,文明上网,使网络世界既有自由更有公平正义!

  唐晓艺(海沧):网络是靠口水取胜的地方,哪一方的人多,口水多,就打胜仗。当然,网民也有好的一面,去年一度盛传的某地贪官,就是巨大的“网民口水”给当地政府造成压力,最终使该贪官下台的。

  专家观点

  防止个人信息流入“公共领域”

  梁泓(北大青鸟APTECH厦门邦初培训中心校长):互联网既是个人传播工具,又是一个“公共领域”。网上有很多个人化的传播工具,如个人网页、博客、QQ、MSN等,它们大多用来交流和沟通,传递的多是极具个人化的信息,这难免会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些“秘不可宣”的隐私,一般说来不会引起公众的关注,也不会对社会舆论产生太大的影响。但由于网络上个人传播与大众传播的渠道并没有严格区分,某些个人化的信息有可能通过各种渠道流进“公共领域”,成为公众的话题;同时,也要警惕有人利用网络满足“偷窥”心理,达到某些个人目的,将一些本来属于个人隐私的信息公之于众。

  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在网络上把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在法律、道德及技术层面上加以区隔,就像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把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加以区隔。作为大众传播工具的网络媒体(包括博客网站、BBS、新闻组等),则应该在各种信息流入的“关口”上把好关,防止那些属于个人的信息流入“公共领域”。

  培养理性思维鼓励自由言论

  李忻(

福建万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博士):暴民指的是那些暴烈、凶狠、鲁莽之人。不少国人,尤其是年轻人有跟风、起哄、情绪化的陋习,缺少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以年轻人为主体的网民比较容易变成网络暴民。综观“江湖追杀令”及其附和的声讨言论,本人认为这支“哄客游击队”确实属于网络暴民。有以下言论为证:(1)呼吁各界“不招聘、不录用、 不接纳、不认可、不承认、不理睬、不合作”,这便属于凶狠、暴烈之举。(2)“有理由对燕山大学的教育质量提出质疑,有理由怀疑燕山大学文化教育和道德教育存在严重问题”,呼吁大众抵制燕山大学。此乃以偏概全、逻辑不通的说法。你不能因为在电视上看到圣诞之夜有人在地铁乞讨,就怀疑这个城市的人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认为这个城市的人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鼓励民众参与社会话题、公共事务的讨论,推行言论自由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有利于民众素质的提高。但要防止事物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在对一个事件加以评论时必须先查清事实。在对一件事情表达处理意见时,千万要把握住理性的尺度,否则会适得其反。

  短信快语

  137****3098:自古盲从于各式流言者,皆似惩恶扬善,实则杀人于无形;末了真相大白,又以受害者自居,而不以当帮凶而自惭。

  135****5893:网络成了一些人泼污、设套、投毒、施暴的地方他们在网络里变态,还原成魔鬼,网络之剑何在?

  龙轩:群众一旦咆哮起来,就会发出排山倒海的力量。

  俊龙:压抑了良久的人群,在网络上“撒野”一番也是正常的权利和基本的心理需要。

  小军:他们是一群“网络看客”,希望看到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绯闻”,他们是清醒的麻木者。

  翰闻:他们确实是“网络暴民”。

  主持 国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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