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互联网 > 正文

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7月实施 BSA开展相关培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 15:10 eNet硅谷动力

  作者: 毛井井

  【eNet硅谷动力消息】2006年7月1日起,由国务院日前发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对包括信息网络的版权使用方做出了明确的权利义务规定,同时介绍了侵权方式以及维权方式的细则。值《条例》实施之际,商业软件联盟(BSA)在北京启动了主题为“正确点击,无忧冲浪”的网络安全教育项目。

  网络侵权 或将罚款10万元

  互联网在作为信息载体的同时,亦可能带来许多“不速之客”,如垃圾电邮和病毒。不法分子往往会通过互联网,窃取私人数据或兜售盗版软件,并将它作为欺诈、偷窃和软件盗版的工具。此外,互联网在给人们提供信息资源共享的同时,也给作者的著作权保护带来了诸多问题,个别网站往往会未经报纸和杂志社的授权就转载新闻,并且没有向作品的原作者支付任何费用,此类似“剽窃”的行为令人防不胜防。

  而《条例》正式实施后,凡是在互联网上擅自传播他人作品造成侵权行为,可能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众所周知,中国的网民总数已经超过了1亿两千万,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其中,尤以30岁以下的青少年居多。此次网络安全教育项目,正是专门面向互联网上网人群,尤其是青少年群体,旨在教育电脑用户免受来自网络的现实威胁,同时倡议网民尊重网络知识产权。

  据悉,BSA专门开通了安全教育网站(global.bsa.org/rightclick-china/),介绍上网时如何保护自身安全、免受来自网络的现实威胁,并且尊重网络知识产权。通过动漫故事、主题桌面背景、网络游戏等,向青少年传输安全上网的知识。

  政府 行业 企业通力配合

  作为商业软件联盟在亚洲地区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正确点击,无忧冲浪”得到了国家版权局的认可,eBay易趣、Yahoo、微软、百度等公司也参与其中。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版权处赵秀玲谈到:“《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作为中国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的重要内容,必将有效促进网络安全,打击各种形式的网络侵权盗版活动。BSA及时倡导的‘正确点击,无忧冲浪’主题活动,将在提高公众意识,保护互联网用户远离网络环境中潜伏的各种危险方面,起到有益推动。”

  商业软件联盟亚洲反盗版总监Tarun Sawney就该活动表示,“正确点击,无忧冲浪”在中国开展的尤其及时,因为中国国务院新近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在即,我们希望这项活动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BSA将与政府、执法机构、行业协会、网络运营商(ISP)等开展合作,共同促进建立一个安全合法的网络世界。

  当问及如何看待《条例》中包含有刑事处罚时,曾经做过多年警察的Tarun Sawney告诉记者:“很多国家都设有最好的法律和制度,但是如果没有严厉的处罚、制裁,这些制度的约束力就不够强,所以适当的资金及刑事处罚都是必要的。”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59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