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李开复与Google的前“恩”后“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16:32 WOWA传媒网 | ||||||||||
来源:WOWA传媒网黄华 谁也不会想到,2005年7月19日起,非但没有开始李开复博士与Google的愉快的合作之旅,反而成了麻烦的开始。 因为在当天,李博士的老东家微软就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为由起诉李开复博士与
李博士与Google的恩情 “微软表示:‘李开复的行为违反了他当初被聘为微软高管时签署的竞业禁止协议。Google完全清楚李开复曾经同微软签署这样的协议,但仍然聘请他出任要职,从这一角度来看,也许正因为Google的怂恿,李开复才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这是微软当初在提起诉讼时,对Google当时行为的一个描述。这说明:当时Google延请李博士时,承诺了“要职”和一些相关的待遇。 很显然,Google当初延请李博士时,确实很想重用他。因为Google并非预见不到,把李博士拉入伙很可能面临微软的诉讼。在Google与李开复博士网站上,有关对于延请李博士的解释里,也能看出这种重视程度。但是,从Google任命李博士的新闻稿里却看到了,宣布对李博士的任命书的不是Google的首席执行官Eric Schmidt而是Google工程部副总裁Alan Eustace,这说明李博士尽管跟上司Alan Eustace拥有同样的抬头“Vice President, Engineering”(工程部副总裁),但李博士还是属于Alan Eustace的下属。但当初国内媒体“有意识”的将“工程部副总裁”翻译成“全球副总裁”,而Google总部也不来澄清里面的微妙差别,显示Google可能真的想重用李博士。因为既然有4位“Vice President, Engineering”(工程部副总裁)列在高管团队中,同样拥有“Vice President, Engineering”抬头的李博士既可以算是Alan Eustace的普通下属,当然也可以是Google真正的全球高管。这也许是当时Google给李博士“Vice President, Engineering”这个抬头的良苦用心。而这样的想法也许给微软造成了李博士离职是受到了“Google的怂恿”的口实。而Google的这种良苦用心,也正是李博士冒着被微软起诉的危险投身到Google的动力之一。 对李博士来说,对Google的知遇之恩有两个解释: 一个是之前他身处微软之时的尴尬——“微软首席执行官鲍尔默先生声称李博士对微软在中国的研发机构是负有全权与全面的职责,但对于微软在中国的研发和运营,李博士无经费,无职员,也无决策权,而且连微软的其它高层 (Mr. Eric Rudder)也承认在2005年5月前, 李博士在微软中国的研发机构并无任何正式职责。”,身为“微软中国研究院院长、自然互动部全球副总裁”的李博士,竟然是光杆司令一个,这对李博士来说无疑是一大讽刺。现在到了Google,尽管级别和待遇可能不会有大变化,但任命新闻稿里写的很清楚,“Google中国工程研究院将于2005年第三季度正式成立”,离正式任命他的时间只差一两个月的时间,这说明Google给予了充分的信任。 另一个则表现为李博士当时的心声。从其在跳槽期间最经典的作品《Google和中国——追随我心的选择》中可以看出,他当时确实非常喜欢这份工作。 李博士与Google的怨情 但是,微软没有让Google和李博士之间的这种微妙默契得逞。微软对Google和李博士的诉讼长达5个月之久,在这5个月里,李博士必须经常出席法庭的各种应对,这对于一个长期做研究工作的人来说,其苦闷可想而知。 而且,原本设想在2005年第三季度正式成立Google中国工程研究院(这应该算是李博士在Google的根据地),结果到2005年9月21日(也就是第三季度末)李博士出现在首次国内媒体见面会上时,李博士所管辖的中国区还只有他和工程师周红女士两人。在那次媒体见面会上,李博士谈的仍只是Google中国工程研究院招聘人才的事。从那时到2005年12月23日微软与Google和李博士达成和解的这个时间里,李博士在中国基本上是在推广他的新书《做最好的自己》和会见中国大学生。 有文章因此称,在此期间以及诉讼过后到现在,对李博士在Google的表现是这样描述的:“难怪Google中国市场总监私下会说,李开复,只‘做最好的自己’(李开复最近新书名为《做最好的自己》)。话语之外,有很深的含义。”这说明,此时李博士的状态,已经不再是2005年7月刚进Google的状态。 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变化呢? 2005年10月25日,Google正式发出任命新闻稿,“任命周韶宁为大中华区销售和业务开发总裁”,在该任命书里,明确了周韶宁与李博士的职级和分工:“李开复和周韶宁将共同负责Google在中国的业务。周韶宁负责Google的销售和业务开发活动,而李开复博士则领导Google公司的公共关系事务以及建立Google中国研究院。”从这则消息里,我们能够看到,Google已经不再提李开复的另一个身份——“Vice President, Engineering”(工程部副总裁)。这个任命,跟李博士在国内第一次以Google员工身份开媒体见面会(2005年9月21日)仅差一个月的时间,国内媒体没有人注意这里面的微妙变化。周韶宁进入以后,他们两成了平级的人,因为周韶宁的上司Google全球销售和现场运营高级副总裁Omid Kordestani也是Google高管之一。而周韶宁的加入,则是Google对李博士的职权进行的一次正式的削弱,不但不提李博士的“工程部副总裁”一职,还将在2005年7月19日给予李博士的中国区总裁(“President of Google China”)变成了中国区联合总裁,因为他和周韶宁共同负责中国区。为什么说权力在削减呢?因为在周任命之前,Google中国在8月份还集中发展了几个正式的中国代理。显然,在李博士单独任中国区总裁之时,还是在做销售和市场方面的工作的。 更为蹊跷的是,作为第一个正式任命的Google中国区负责人,李博士的任命新闻稿,居然在Google中文版的新闻中心下没有(11条新闻最早的是2000年9月12日,最晚的是2005年11月16日),而后来者周韶宁的任命新闻稿,却出现在其中。难道又是疏忽,还是Google总部有厚此薄彼的想法吗? 接下来,微软与Google和李博士达成了和解,由于保密,外界并不知道具体条款是什么。但可以肯定,微软不会希望李博士在Google里继续担任要职,同时也不希望李博士负责与Google核心业务搜索相关的开发工作。而这种条款能表现出来的文字事实就是:一,在Google各种版本的高层管理团队里,都不可能找到李博士的影子;二,淡化李博士对于Google的重要作用(例证之一是启用周韶宁来与李博士共同负责中国区业务)。 这样的变化在外人看来没啥感觉,但是对抱着被重用的想法的李博士来说,显然这是他所不愿意看到的。 但接下来的情况,更是李博士所不愿意看到的:“据她(指Google中国公关负责人)解释,中国办事处还没有在总站体现,因为现在的办公地点是临时的,还没最后落定。Google中国招聘的150人已收到offer,但大多学生要到7月才能陆续到职。等员工陆续到位后,Google中国办事处会搬到旁边的一处办公楼。”(《Google为李开复正名 称造谣者应增强责任感》)也就是说,从官司告一段落,到Google中国工程研究院想招收的150人正式到位,中间竟然需要半年的时间。而期间作为中国区总裁的李博士,也只能跟他原来做微软中国研究院院长时一样,几乎“无经费,无职员”(因为销售和市场归周韶宁管),也许“也无(有用的)决策权”。这跟上任之初的“工程部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这个职位实在相差太远。 李博士本来想借助Google的倚重,为新东家好好服务,大展自己的鸿图,结果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先是半年的诉讼搞的他身心俱疲,接下来是职位的淡化和自己的处境越来越像在老东家微软那里。对此,他能毫无怨言吗? 而对于东家Google来说,对李博士进入后的近1年里的表现,似乎也不能说满意。 Google请李博士进入是正常的“挖角”,但没想到微软会如此不依不饶,弄的Google很被动。尽管官司似乎可以用“Google赢了”来定性——因为把李博士留住了(微软的想法是不允许李博士进Google),但是在和解协议(签定日期是2005年12月23日)前后,Google肯定还是做了让步的,否则就不会有之前的让周韶宁来分掉李博士权力的安排(2005年10月25日),这种安排能给微软一个信号:Google真的在淡化李博士的分量。 但是,这只是Google对于官司方面的一种安排。对Google来说,把中国业务做起来,才是Google真正的目的,至于是用李博士还是周韶宁,对Google来说差别不大。 Google中国业务真正的开始是在2005年8月(发展了几个代理),但由于各种原因,Google在中国的业务推广的跟其中国竞争对手百度相比,差距很大,或许也跟Google总部当初给予中国区的期望相去很远。但Google总部能怪李博士和周韶宁吗?似乎不能,因为Google也很清楚在中国经营的难度。 但是,对于李博士在这期间只“做最好的自己”的做法,Google总部能满意?毕竟公司雇佣李博士负责一个地区并不是让他来只“做最好的自己”的;况且,为了李博士的官司,Google总部少花不了精力和金钱。 在这样的背景下,Google总部对李博士“不满意”的一种合理体现是:Google中国工程研究院职员正式到位也从计划中的2005年第三季度推到了《Google为李开复正名 称造谣者应增强责任感》文中所说的2006年7月,整整晚了3个季度;而诉讼早在2005年12月就告一段落了,用半年时间员工才到位,这个速度也太慢了点。这也许不是Google总部在有意为之,但如果Google总部对李博士的工作比较满意,会这么推后吗? 这些,或许才是李开复博士Google“全球副总裁”职位之谜背后的隐情。 相关评论: 李开复博客回应:中国Web 2.0 的责任感——大胆假设更要小心求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