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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中国互联网之恶正上升为主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09:47 江南时报

  “互联网之恶”是《东方早报》6月8日《外媒关注铜须事件抨击中国网友是暴民》一文的主题,说是外国媒体关注“铜须事件”,质疑中国网民在维护道德事件中言行过激,严重侵犯了人权(隐私权、情感和生活方式选择权等),激烈抨击中国网民的“暴民现象”。作者借外国媒体之口,宣称中国的网民正“在演变成大规模群体性暴力,并已成为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不和谐音”,因此得出中国“互联网之恶”正上升为主流。

  我并不赞同人身威胁和攻击,我能理解网民不愿看到第三者问题泛滥成灾的心情,我反对网民要私人执法的过激行为,但就此互联网大海中的一朵浪花认为中国“互联网之恶”或网民之恶正成为主流,是典型的偏激结论。正如我们不能因为有传统媒体报道失实有假新闻就轻言传统媒体或记者之恶是主流一样。

  在一些西方人看来,第三者问题是芝麻问题,不相信上帝,反对入侵

伊拉克才是大问题。当年美国也有一些艺人或文人发出过反战声音,但立即遭到了美国民众大规模的羞辱和威胁,一时间,羞辱和威胁的电话、邮件、信件把当事人的老板、报社或私家电话和邮箱几乎打爆了,甚至发出死亡的威胁,其同仇敌忾较“铜须事件”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今更多的人开始认为当初的判断和行为过于草率。由于西方人的表达方式远比国人丰富,所以互联网这条途径才没有表现出那么邪恶。但就支持战争和维护合法婚姻完整性所造成的危害来讲,哪一个对人权的伤害更严重呢?哪一个对人类文明伤害更大呢?

  这里不是说第三者就应该受到羞辱和威胁,也不是说少数网民的暴力倾向不该受到谴责,而是说由于文化的差异,认识的差异,关注度的差异,不同地区或国家民众可能对不同的问题表现出不同的容忍度。中国是婚姻和性观念比较保守的国家,西方是性观念比较开放的国度,容忍度和关注度的差异造成了不同事物反应上的差异。入乡随俗是各国通行的规则,即便是陋习,是多么的不合潮流,为了表现出对那里的居民风俗习惯的尊重,你也必须表现出有限的容忍和尊重。

  这不是网络之过,而是现实对于不同的问题有不同的容忍度之过,网络这种表达渠道不过是现实之善之恶的一种镜像,如果还有其他更充分的表达渠道,也一定是如此。由于有些国家有比国人更充分的表达渠道,所以在讨伐共同的异己者时,就没有表现出互联网之恶的一枝独秀,而是媒体,信件,电话,邮件,BBS网络之恶一起上阵,其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意志或过激都是“互联网之恶”难以匹敌的。

  现实之恶必然要表现在互联网上,所以才有了互联网之恶,只是由于传统信息渠道的屏蔽,被拦截掉了,才呈现出一种没有邪恶的假象。比如国人对权力腐败之恶,对权力私有化MBO之恶,对两极分化之恶,对新三座大山之恶,对主张两极分化的主流经济学之恶,都由于表达机制的匮乏和信息渠道的制约没有充分表达出来,现在就有人表现出对“互联网之恶”的难以容忍,欲除之而后快,难免使人想到“何患无辞”。

  现实之恶难除,则“互联网之恶”难消。

  吴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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