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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再成被告被索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11:47 上海青年报

  国内首宗针对网民MP3下载侵权的诉讼案不日将在杭州开庭审理。继连环起诉百度等6家搜索引擎后,2006年6月2日,数字音乐网站娱乐基地在杭州起诉某网民通过百度搜索引擎免费下载其五首歌曲,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权益,并要求被告支付实际下载费用1元整。

  本报记者 李冰心

  音乐网站向网民索赔1元

  据娱乐基地提供资料显示,网民陈先生(化名)在杭州某网吧上网时,通过百度的MP3搜索,共下载了九首歌曲,并复制于其随身携带的MP3播放器中。其中《你的选择》等五首歌曲的著作权人为娱乐基地网站。当娱乐基地工作人员在向被告提出交涉时,陈先生声称是在百度网站下载歌曲,与娱乐基地无关。娱乐基地在交涉未果后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向陈先生索赔,以每首歌曲下载价格0.2元标准,向陈先生索赔下载费用1元整。同时,将提供免费下载服务的百度网站列为第二被告,索赔标的50万元。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MP3音乐也是商品,包含着创作者的无数心血,其消费的过程就是视听,这和花钱看电影、花钱买碟片听音乐的道理是一样的。”娱乐基地网站CEO吴端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起诉的目的,是希望大家能够对MP3的下载问题引起重视。如果广大网民能适当支付一些费用下载歌曲,将会大大推动音乐创作者的积极性,从而对原创音乐的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百度教唆网民免费下载”

  “通过非正规的渠道获取MP3,事实上已经侵犯了音乐著作权人的权利。”吴端平表示,考虑到网民下载MP3的初衷,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还需要一个过程,该网友只需向娱乐基地支付1元钱。他强调,这1元钱是实际下载所需的费用,不是象征性的赔偿,娱乐基地并不会追究该网友的进一步责任。

  吴端平所指的非正规渠道包括百度等搜索引擎、P2P(点对点)软件等。“网民是在百度的帮助和教唆下,养成的免费下载MP3歌曲甚至是盗版歌曲的习惯。此外,相同的商品,相同的服务,娱乐基地收费定价为0.2元,百度是免费提供的,而且不需要承担任何成本,就获得了其所需的商业利益,我们认为百度涉赚不正当竞争,我们完全有法律依据要求百度立即停止提供MP3歌曲的免费试听和下载服务。”吴端平说。

  -百度声明

  希望更多商家了解“避风港原则”

  百度公司品牌市场总监王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未得到相关信息,对此案不便发表言论。但王东指出,“我们的相关法规制定正在逐步体现与国际接轨,”王东指出,国务院新近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明确了网络传播的“避风港原则”(只提供空间服务、不制作网页内容的SP被告知侵权,其有删除的义务。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其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SP不承担侵权责任),希望更多商家在了解该原则的基础上加强沟通。王东还表示,搜索服务提供商与音乐制作商应该是一种“互荣共生”的合作关系,百度泛音乐联盟至今已有20多家加盟者就是一个简单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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