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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军宋柯谈如何在互联网和传统唱片业找平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08:00  新京报
科技时代_冯军宋柯谈如何在互联网和传统唱片业找平衡

太合麦田总裁宋柯对于互联网唱片业商业模式带来的冲击深有体会。

科技时代_冯军宋柯谈如何在互联网和传统唱片业找平衡

爱国者数码音乐网董事长冯军认为互联网产业与传统唱片业未来存在巨大合作空间。资料图片

冯军宋柯谈如何在互联网和传统唱片业找平衡

中国互联网影音坎坷路

  专访爱国者数码音乐网董事长冯军、太合麦田总裁宋柯,两大产业寻求合作中的利益平衡

颠覆篇之娱乐行业

    互联网与传统与娱乐业是完全对立的吗?不!娱乐业的老板和明星们都明白,网络的传播效果足以让前互联网时代的先辈眼红到死。唱片公司和电影发行人正在做的,不过是在兴奋之余,希望从放大数倍的传播效应中获得应有的“提成”而已。

  “专辑音乐模式将消亡”

  新京报:作为一家传统的硬件厂商,华旗去年开拓网络音乐付费下载业务。您当时是出于怎样的想法?

  冯军:在中国,支持正版,支持正规渠道,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正成为一种必然。《中国互联网版权自律公约》发布生效之后,越来越多的唱片公司、电影公司向网站发出侵权声明,要求撤下网络链接以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华旗决定做爱国者数码音乐网的时候,就是看到了市场有这样的趋向。

  我们与包括环球、华纳在内的全球各大唱片公司有着非常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有能力整合“硬件+内容”来提供音乐、影像、资讯等全方位的正版下载服务。

  新京报:有人说互联网的出现毁灭了好多传统行业。对于从事传统唱片产业的宋先生而言,您认为唱片业是否也是其中之一?

  宋柯:三年前我就有个判断,说单曲消费一定会取代唱片消费成为主流消费方式。互联网和手机带来新的传播模式,实际上揭示了传统消费方式存在的弊病———哪怕消费者只喜欢一首歌,也必须要去花十首歌的钱(买专辑)。这种销售模式很不合理:让消费者要付多余的钱,有点搭售的意思,可是由于载体的原因,消费者这么长时间来也只能接受了,但其实很多人并不情愿。手机和互联网的出现使消费者可以有所选择,这恰好击中了传统唱片工业的软肋。

  新京报:具体而言,互联网到底对传统唱片行业带来了哪些冲击?

  宋柯:尽管互联网上的音乐的版权问题是最突出的,但我不会拿盗版说问题。因为盗版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普及的积极作用。盗版当然是个问题,它会损坏行业,但是我们从业人员应该研究其特性,然后想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我个人认为,在互联网时代,专辑音乐模式早晚要退出主流的消费模式。所以我们也不必担心消费者在网上买了单曲后导致专辑卖不出去,因为现在在网上买新歌的人本身都不怎么买专辑。

  “他们提供内容,我们提供平台”

  新京报:国内几大唱片公司是如今对互联网积怨颇深,某种程度上他们正在拒绝因为互联网而改变,您是否认为传统唱片行业厂商与互联网厂商是死敌?

  冯军:传统娱乐行业已经做得非常出色,规模相当大,他们能与数码产业合作,也是看中了数字音乐未来发展的大势。因此,这是1+1=11的增值合作过程,他们提供内容,我们提供平台,双方都是乐于接受这种合作的。所以双方事实上合作的空间远比想象中的大,合作之后的市场发展空间也远比想象中的大。

  宋柯:目前互联网上像提供音乐下载的公司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互联网平台,但是唱片公司和互联网公司都没有仔细去想怎么好好结合,在他们平台上推广什么样的产品。尽管大家都承认内容为王,但也会随着一定载体的改变而改变。

  我认为正路还是应该双方结合起来,利用起各自的优势。我坚信我们和互联网公司之间能够找到合理的办法,尽管现在还不方便说具体是什么办法,但放长远点看我坚信能够找到。

  “互联网音乐下载缺乏好的商业模式”

  新京报:在你看来,目前互联网上音乐下载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如何克服?

  冯军:其实目前消费者需要一个从无偿拥有到付费下载的观念转变。当用户看到正版下载网站所提供的优质音乐、丰富资讯、良好服务以及各种增值服务活动,以及对于传统娱乐产业健康、良性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优势的时候,他们会理解并支持正版音乐下载的。对于传统唱片公司和互联网公司来说,这是一个共同的目标。

  宋柯:我认为最主要的问题是没有建立起好的商业模式。实际上在国内,我们和爱国者等都在寻找好的商业模式。我们推出的太乐鱼和爱国者的数码音乐网有些类似,但又不同。我们的太乐鱼只卖新歌,同时也只以单曲形式销售。

  从去年底开始做,目前已经取得了7位数的收入。目前我们这个方式是让传统唱片公司最放心的,起码不会侵权。

  新京报:在你看来,目前互联网音乐产业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对于传统音乐唱片公司与互联网的结合,您有什么经验?

  宋柯:问题的关键是找到一个让用户下载很方便但又不容易随便传播出去的方式。

  在这方面,苹果公司的网站已经卖出十亿首歌了,如此高销量的真正原因是美国人很少主动传播。随意传播在美国是重罪,会罚得他倾家荡产。当有这样的基础的时候,消费者和版权方才能达到双赢。

  对单曲进行保护,能收进真金白银,这是最重要的。李宇春的新歌上线时,我们销售了30万首。同时我们设定了一些程序,使消费者购买到的单曲只能在本机或者办公室WAV格式播放的机器上播放,不能随便传播,有效地保护了版权。

  互联网与唱片业:寻求合作利益的平衡

  新京报:在现有的互联网公司和传统娱乐业合作的过程中,有哪些经验或者教训?哪些地方存在难以协调的问题?

  宋柯:我们公司与提供正规数码音乐下载的互联网音乐的公司关系很好,我们也非常尊敬他们的努力。不排除未来双方去寻找更好的合作方式。

  大家的分歧点肯定存在,但是双方都愿意找到一个办法使双方的知识产权得到保护。目前分歧主要在两点:一是对于版权价值认可的标准,二是对传播方式的可控性。主流网站我都不担心这些问题,但一些小的网站就是应该严厉打击。

  新京报:在相互沟通的过程中,目前双方的关系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有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平衡,或者说地位对等?

  冯军:传统娱乐产业也在寻求数字娱乐的全新模式,如何利用数字技术,将传统娱乐产业激活,或者快速推动产业发展,是他们现在急需解决的事情。因此,他们也会不断去尝试新的经营方式。

  资源互享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我们拥有购买人群集中、年龄层次更合适于娱乐产业的数码渠道。而传统娱乐产业也愿意将好的资源,比如当红、或者有潜力的歌手推出来,与我们进行合作。大家都有利,为什么不做呢?

  宋柯:我们现在跟门户网站实现对接,通过他们网站连接过来的流量,我们跟他们会有分成。虽然我们希望分钱的环节越少越好,但现在主要靠门户网站和搜索引擎给我们带流量。事实上,双方有各自的优势,也有各自的方向,但未来的趋势却是一致的。

  互联网与传统娱乐业恩仇录

  最大规模国际诉讼 五大巨头起诉百度

  2005年9月26日,世界五大唱片巨头起诉百度音乐侵权案在北京开庭审理。

  作为原告的五大国际唱片公司包括索尼BMG、华纳唱片、百代唱片、环球唱片以及新艺宝唱片有限公司。五家公司要求百度赔偿其经济损失167万元。除了五大唱片公司外,香港的正东、金牌两家公司也提起了对百度的诉讼。

  首宗网站负责人因音乐侵权获刑案

  台湾飞行网

  2005年9月,台湾地区最大的付费下载音乐网站飞行网因涉嫌侵害著作权,遭台湾的唱片协会控告。法庭一审判决飞行网败诉,三名负责人各遭罚新台币300万元之外,并分别被判处2年到3年徒刑。

  另一名会员,则因下载了近千首歌曲涉嫌复制也遭判刑。这是台湾第一个音乐网站被控侵权的有罪判例,负责人遭判刑更是全球首例。

  首例P2P侵权纠纷案

  上海步升起诉飞行网

  2005年10月,上海步升音乐起诉基于P2P技术的飞行网,指其音乐共享软件Kuro涉嫌侵犯录音制作权,从而成为中国国内首例涉及P2P的侵权纠纷案。

  首宗个人BT侵权获罪案

  2005年10月,香港特区法院裁定使用BT(点对点档案分享)软件在互联网非法发放电影属于刑事罪行。这也是全球首次有人因BT侵权行为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彭梧 焦集瑩 本版摄影/(除署名外)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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