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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堕胎被亮在博客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07:18 现代快报

  当爱已成往事,你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

  当爱成为往事后,他把自己与前女友恋爱时的亲昵照片发到网上,并在自己的博客上将前女友几次堕胎的情况公布出来。最终前女友羞愤难当,昨日正式提起诉讼,将他告上了法庭。

  现年33岁的荣某是南京珠江路某电脑公司的业务员。2003年3月,荣某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了南京某事业单位的女会计陈某,时年27岁的陈某性格开朗,为人大方,两人很快就坠入了爱河。相爱三个多月后,荣某以陈某是外地人,一个人在南京租房子太浪费为由,让陈某搬过去与他同居,陈某便同意了。接下来的两年多时间里,陈某多次提出办理结婚手续,但荣某一直以目前经济条件还不太好、等有了钱买了房再结婚也不迟为由拖延,陈某自尊心大受伤害。

  2004年11月和2005年9月,陈某两次怀孕,都按荣某的要求去堕胎了,陈某因此怀疑荣某对自己的感情,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吵。2005年11月,陈某在过29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曾经流着眼泪向荣某提出:“我快30岁了,一个快30岁的女人要求名正言顺地结婚,这个要求不过分吧。”但荣某仍告诉她:“急什么,婚早晚都是要结的。”陈某的父母眼看女儿快30岁还没结婚,不停地催促她“早点把事情办掉吧”,有苦难言的陈某再三考虑后,决定离开荣某。

  2006年元旦,陈某趁荣某到外地出差的机会,将自己的东西全部搬走,在四牌楼附近租了间房子住,并将手机号换掉。荣某回来后多次找到陈某单位,要求她住回去,但陈某却说:“你什么时候领结婚证,我就什么时候搬回去,否则我只能去重找个愿意娶我的人。”荣某觉得陈某这是在威胁自己,便很不高兴地扬长而去了,此后再也没去找过陈某。

  今年4月初,荣某偶然听别人说,陈某已经与南京某高校的一位青年教师谈婚论嫁了,不由心生妒忌。几天后,他将自己与陈某恋爱时拍下的一组亲昵照片在网上公布,并在自己的博客里露骨地描写了陈某两次堕胎的经过。更有甚者,荣某竟然在文章里写道:“一直以来,我们以为我们已经熟悉到,闭着眼睛也能知道对方身上长了几颗痣,却没想你竟然带着我的体温,上了别人的床……”文章和照片发出后,短短十多天点击率就达上千人次,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还在跟帖中大骂陈某“水性杨花”,是个“垃圾女人”。而对此一直不知情的陈某直到5月16日,才在同事的提醒下得知此事,可当她与荣某理论时,荣某却以自己“只是想纪念一段铭心的恋情”为由,拒绝将上述内容删除,陈某只得聘请律师起诉荣某。快报记者 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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